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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精神工作计划通用(完整文档)

2023-09-03 09:2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不精神工作计划通用我们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来评估工作计划的效果和效益,我们要确保工作计划不与其他项目冲突,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不精神工作计划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不精神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精神工作计划通用,供大家参考。

不精神工作计划通用

我们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来评估工作计划的效果和效益,我们要确保工作计划不与其他项目冲突,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不精神工作计划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不精神工作计划篇1

为落实确保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一、项目目标

(一)全镇约49756人,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性评估,全部资料建档立卡,建立重点病人监控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全镇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达85%。

(二)实行分级随访,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及功能状况,并要求随访患者数量不低于登记总数25%,由培训的管理员对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进行每季度1次,共四次随访。

(三)对开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的要求,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95%,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1、重点培训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人员,镇对村级的培训工作。培训当地乡村医务人员管理社区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技术,提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高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2、人员筛查: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好初步筛查工作。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其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一组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除需要原承担治疗责任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有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自上级医院。

5、及时发现和报告失访患者,死亡患者情况,填写失访(死亡)登记表,按年度填写上报。

不精神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提高重性精神疾病发现率和管理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李店镇卫生院20xx年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团队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系统,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管理,提高规范管理率,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知识和技能,减少或延缓重性精神疾病的发作次数与频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讲座,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建立规范化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电子健康档案管理。

二、重型精神疾病工作目标

对全乡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00%,建档率、随访率达100%。

三、实施计划。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落实患者摸底建卡、建立健康档案及相关管理服务并填写《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卡》。对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开展情况,各村服务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对未完成服务任务的村进行提醒,并督促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对

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李店镇卫生院

20xx年1月2日

不精神工作计划篇3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三、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五、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六、检查内容

对照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检查项目要达到全覆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监管分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按照年度总体计划,科学制定各单位的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各部门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上报总结。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

不精神工作计划篇4

重症精神病人排查工作计划根据市、区对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就我辖区开展精神病排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做法。

一、任务目标

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精神病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康复、治疗,实施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并接受上级机关检查验收。

二、主要措施

1、建立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同志任组长全面开展工作。

2、搞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康复治疗试点工作。

3、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以社区管理为依托的服务网络。

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帮助、尊重精神病人

三、工作流程

根据经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流程大体上为:

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制定规划——培训人员——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落实措施——总结评估。

四、具体做法

1、成立以中心医生为成员的精防康复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精神病防治康复日常工作,搞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配合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送往医院诊断及治疗,康复训练。

2、建立社会化工作服务体系,切实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充分利用技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3、做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全面准确掌握社区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重症轻症,阵发性,先天性,后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遗传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种疾病引起的病史调查,并按规定时间填写各种调查报表。

4、筛查重症患者,对精神病患者,有诊断治疗指南的送往康复医院治疗,普及精神病卫生知识,创造接纳精神病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为精神病人就业提供条件,帮助解决他们有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从而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5、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用基层精防康复工作人员统一培训教材,对社区卫生站医生和志愿工作者及家属进行培训。

不精神工作计划篇5

一、目标

(一)基本建成覆盖全乡的、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袁xx

副组长:吴xx

成员:黎xx唐xx

(二)、领导小组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领导、检查、协调。

成员具体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范围

(一)范围:全乡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康复医院)和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上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6、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7、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8、技术指导:接受市、县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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