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内容,不断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通过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不断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
2.着力加强党内监督。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纪检工作要点》,加强对局机关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局面。坚持刀刃向内纯洁队伍,认真贯彻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强化正面引导。局党组成员定期对分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同事开展廉政谈话,对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和纠正。不断强化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今年,局党组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干部在局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并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该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党组书记对局系统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2人次,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创新开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今年,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在局系统探索推行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经多次与组织、编制部门协调,多轮征求系统内部及相关旗县区党委意见,协调解决了领导职数、逆向流动等关键问题,确定了由市纪委监委向我局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并由局党组向各旗县区分局分别派驻纪检组。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巴环党发〔2020〕3号),明确派驻旗县区分局纪检组职责职能、监督范围、线索处置、执纪审查调查权限等。8月5日,我局派驻各旗县区分局纪检组已全部到位。9月4日,市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监察组已完成单独派驻工作,为持续深化推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4.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在局系统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坚持“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巴环党发〔2020〕10号),从主要目的、排查时间、排查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围、排查步骤与内容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和明确。并针对不同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努力构建科学防控机制,全面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能力,推进全市生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增强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以来,先后9次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和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会议精神。我局将今年8月确定为“党风廉政教育月”,在局系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廉政教育学习会、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党风廉政教育月”测试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清心自守,增强局系统全体党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定性。
6.稳妥有序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规范了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形式,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在局机关和门户网站设置了公示栏,及时公示党务工作相关内容,让群众明白,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各党支部抓党的建设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党支部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总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拓创新,持续抓好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形成抓党建促业务、强业务促发展的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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