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7篇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1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质监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小伙伴们在写工作总结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在职场中最常见的任务就是写工作总结了,大家肯定都懂得,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质监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全面整治网络市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现将我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如下:
(一)整治重点,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
以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整治重点;以3c认证电器产品、建筑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农资化肥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通过大力整治,促使网络经营者违法失信成本增加、责任意识得到强化、网络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受到遏制、网络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网络交易信用环境显著改善、网络消费信心不断增强、网络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增强。
(二)整合执法力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我局制定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倒排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并要求各内设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明确任务措施,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
1、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集中商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农村电商、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
2、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
3、强化平台责任,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行政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促使我县平台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4、加强监管执法,整治网络市场。严厉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加大对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商誉、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移动社交媒体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及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的查处力度,严惩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畅通维权渠道,打击网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我局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处理12315、12365等举报平台的消费者投诉;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92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94个,责令整改网站21个,查处涉网违法案件11件。其中,我局查办的市远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有奖销售案,涉案金额8万元,处罚没款10万元,该案曾被上级部门列为十大典型案件,并被部分知名媒体报道。
20xx年我局网络市场监管领域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人员对市场监管的法律学习不够,对市场监管不力;二是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人员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与其他地市网监部门的工作经验交流;三是企业对网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监部门工作配合力度仍有待加强,亮照亮标工作的推进仍存在着一定难度。后续,我局将继续落实网络市场监管职责,按照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部署全县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依托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网络交易平台下发的数据,紧密结合所辖区域网络交易特点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根据具体任务内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成效。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2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3
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统筹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起草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按照省局工作要求,起草2021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开展坚守安全底线、锐意改革创新、推进监管一体化、加强党的建设等四项工作。(二)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一是制定2021年度全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市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将日用及纺织品等8大类52个品种列入市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安排699个批次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其中监督抽查674个批次、风险监测25个批次)。目前,已抽查28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96批次、流通领域184批次,出具报告178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二是完成4家国抽、1家省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现场审查,向市抽不合格产品所属县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不合格信息8条。向综合执法支队移送不合格案件线索8件。三是组织开展定配眼镜、食品相关产品和车用汽油三类产品质量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工作。目前,20批次定配眼镜和20批次车用汽油检测结果均合格,2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有3批次不合格。四是配合开展国家、省级监督抽查。陪同完成3组岩棉板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和8组电缆桥架、钢筋、铝型材等产品省级产品质量调研工作。五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试点工作,建立5个风险信息监测站,对相关产业强化风险管控。(三)开展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印发《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目前全市共有7个品种89家许可证企业,其中食品相关产品企业47家,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企业22家,水泥企业9家,建筑用钢筋企业4家,化肥企业4家,电线电缆企业3家。按照《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已将上述企业分为aa类1家、a类2家、b类82家、c类4家。所有企业已提交2020年自查报告,上半年完成对2家企业监督检查。(四)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1、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回头看,全面掌握非医用口罩、熔喷布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状况,将一次性非医用口罩产品列入2021年市、县两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对市抽2家不合格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上门开展帮扶指导,助力质量提升。2、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目前正在对和县、慈湖高新区等危化品集中区生产企业产品开展梳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许可产品的违法行为。3、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专项整治。上半年,共检查158家经销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次,发现13家企业涉嫌销售三无商品,全部下架涉事商品。二是开展磁力珠等儿童玩具专项检查。5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313人次,排查学校周边、玩具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294家,发现问题企业6家,下架磁力珠商品12件、三无和安全隐患儿童玩具46件(套)。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组织专家走进校园开展讲座1次。三是组织开展校园纺织品抽查。对全市大、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幼儿园共计69家教育机构采购的军训服、校服、大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幼儿园园服及床品四大类纺织品进行抽查检测,截止目前,共抽检104组校园纺织品,不合格2组,合格率98.1%。四是启动学生用纤维制品公证检验和质量溯源工作。按照202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生用纤维制品公证检验。在4所学校试点开展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溯源。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溯源机制的建立,将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4、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行动。与市住建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市28家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查表》,仔细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原材料和产品质量与控制情况及企业规范经营情况等32项内容。抽查27家企业27组产品,1家坍落度指标不合格,已转交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后处理。5、开展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充桩单位、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抽查22个批次送检,2个批次不合格;在城乡结合部抽查10个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阀、10个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检验结果待出。6、开展环保类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生产且对外销售产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排查全市11家许可证企业,对4家符合本次检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存在问题企业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整改。7、开展查处打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5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排查市场主体283个,包含婚庆公司、ktv、大型餐饮店(含婚庆服务)经营单位20余户,未发现生产、销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五)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牵头工作。成立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按照清单要求,我们加大成品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长江马鞍山段4座加油站做到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边远地区和民营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抽查40个批次成品油送检全部合格。牵头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向市环委办报送责任清单。(六)探索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借鉴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具体情况,对全市工业产品许可证企业、3c产品生产企业等开展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定试点监管工作草案,正在研究制定两个通则,下一步将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二、存在问题(一)经费保障不足。随着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抽查经费保障相对不足,抽查覆盖率和频次较低,产品质量监管有漏点、盲点,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专项整治行动和临时性整治任务没有经费支撑。(二)监管人员力量不足。截止目前,我们正在承担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达到21个品种,有22项工作要上报总结和报表,牵头本系统消防安全、生态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等,涉及工作种类繁杂、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监管人员力量尚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监管需求。三、下半年工作安排(一)全力做好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继续完成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做好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站的积极作用,完善风险监测工作,对风险隐患发出预警。(二)全面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继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棉花等纤维制品、消防产品、化肥、水泥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经销企业全覆盖检查,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执法检查力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开展2021年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重点打击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做好我局包保含山县、和县落后产能退出督察工作。(四)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对全市近5年来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帮扶。(五)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和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六)继续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在前期分类监管工作基础上,对《通则》广泛征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机构意见建议。出台地方标准,改造我局网格化监管平台,深入开展分类分级分色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成效。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市局年度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动态监督管体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查、治、管、扶、建多管齐下,不断推进质量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工作企业普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本地工业企业数量质量状况,建立健全工作企业质量档案,切实做好源头抓质量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对全县工为企业开展了普查建档登记,在排查登记中,我局采用与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等企业基本情况,并细致统计了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和质量环保安全体系认证等信息,同时认真调查了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生产状况、主要原材料标准执行、产品出厂检验、主要原料进厂把关能力等关系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合格生产的重点情况。从排查中发现,生产企业都建立了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对不完善的,我局进行指导,尽快完善了各项制度。此次摸排,共排查工业企业家,其中眼镜加工企业家、人造板生产企业家、服装生产企业家、冶炼铅业家、水泥生产企业家、纸业家、化工家、机械家
安全套、湿巾、家具、油漆、装饰扣板、洗衣粉生产企业各1家。共与家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二、认真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整顿活动。为着力解决重点消费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我局从4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明确了分工。我局制定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方案,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相继组织开展了四项检查,即开展对生产企业大检查、对重点产品大检查、对重点地区大检查、对自身监管大检查。在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时,重点检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备生产必备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保持有效运行,是否严格实施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并健全和完善企业电子档案,做到动态掌握实际情况;对重点产品检查时,突出重点产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能指标检验,加强对行业潜规则问题的调查,收集重点消费品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开展风险监测;对重点地区检查时,注重摸清生产集中、企业数量较多、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生产加工区内企业的情况,坚持打击和帮扶相结合,支持优秀企业发展,起到行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守法经营的小型企业的帮扶,促进其合法经营、实现质量提升;对自身监管工作检查时,认真查找自身监管与执法
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地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完善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风险监测的信息收集、情况报告、监测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制度化。为确保整治效果,根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整治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责令停产;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处罚;对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认真开展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督查活动。为积极配合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督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相关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的督查活动,
一、认真排查,健全档案。在以往建立的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我局按照辖区企业监管责任制的分工,各辖区执法队及时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进货渠道进行调查了解,进一步对辖区内相关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摸清企业数量,对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逐单位核查有无名单中的产品品种,以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档案。
二、强化监管,规范行为。经排查,我县辖区内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规定的产品生产企业共两家:一家是安徽省福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准备投产的产品是甲醛和甲缩醛,该企业目前尚未正式投产,正在做环境和安全评估。另一家是安徽银丰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天然薄荷脑,产品一小部分销往上海化工产品经销部,大部分出口东南亚。为加强对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我局监督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要求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单位销售。三,落实企业责任,注重监管实效。我局在督促化工生产企业承诺不生产和不向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的产品的同时,分别与化工生产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限期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不向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和建立实名购销制度等。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加大了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的经常性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
四、认真开展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产品质量检定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是掌握企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上半年,全面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定检和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共抽检各类样品组,其中合格组,合
格率为%。同时,我局还加大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督查力度,对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除依法予以处罚外,重点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督查的力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原因分析和整改。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做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发挥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的整体优势,形成各尽其职、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切实建立质量诚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
(三)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行为;严格准入许可,严格监督检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要帮助企业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二、推进安全县创建,逐步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xx)》,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五、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链条监管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七、推动机构建设,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八、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6
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全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认真开展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质量强区工作,促进我区全面质量发展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认真落实质量考核工作,制定了我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至各个相关部门,按考核内容,按部就班地开展我区的质量考核工作。9月,认真组织质量月宣传活动,并组织3户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质量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质量大会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利用质监职能,为企业服务
今年,我局在3个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联络点,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质量帮扶工作,建立服务企业质量检定绿色通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通过走访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品牌提升理念,为企业介绍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企业正确开展产品质量管理。
三、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春霖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农资、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各类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135次,出动执法人员71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240户,协助市局在我局辖区开展产商品抽检50个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有6个批次,扣缴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32台、三无玩具产品30件。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的要求,积极推动石墨、旅游、商品交易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势产业发展质量体系。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以产商品质量抽检为抓手,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行动,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质量安全底线。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7
20xx年上半年靖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xx年经报县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先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省、市学习培训并获取检验员资格证,持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央投资200万元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可通过检查验收。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督促湘客隆、福乐多、步步高三个大型农产品销售超市严把进货渠道,严守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和销售台帐,定期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茯苓协会、四通米业、绿源现代农业对各自生产的茯苓、大米、蔬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开展质量日常检测工作。20xx年上半年农业局共例行农产品检测82批次,合格率达99%,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3、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①根据上级农业执法部门
要求和靖州县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县65家农药经营店、30余家肥料生产经营者销售的350余个农药和30余个肥料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查获不合格化肥41000公斤,货值金额8.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并对不合格肥料进行了立案查处。
②按照靖政办函20xx52号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张贴《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六六六”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会同工商局组织县城农药、菌种经营者举办农资经营法制培训班,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六六六”粉等禁限用农药行为。与通道、会同、绥宁、黎平、锦屏、榕江、剑河等周边茯苓种植县农业局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打击“六六六”粉非法销售的协查联防机制,增强打击效果。
③督促茯苓批发市场和茯苓专业协会加强对“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检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自觉抵制“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入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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