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违纪案例的心得体会4篇
关于学习违纪案例的心得体会篇1
月初开展的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本人通过大队集中组织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领导的重要讲话,努力学些了法律法规,现结合自身学习和领会精神的情况,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公安反腐倡廉形势还十分严峻。去年,我省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起数、人数同比上升17.2%和53.07%,其中固然有主动查处力度加大、往年案件基数较小等客观因素,但也暴露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加强了公安机关监督,提高全局警风廉政建设水平是极其重要的,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从严治警方针的需要。
二、自觉接受监督,将此次活动精神深入日常工作中
首先,开展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体现了对我们公安民警的教育和保护,也是从优待警的价值体现。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令的》颁布,让我们明确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度和量,为公安机关和民警行为设置了“高压线”,同时也是避免民警误入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道路的“安全线”,从制度上为我们的执法过程和日常行为设立了合法的幅度和安全的框架,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惩治和预防机制。因此,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保护了我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其次,开展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也是践行人民警察宗旨的重要保障。结合当前公安机关开展的警民联系活动,能更好地提升我们公安民警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广大民警的精神境界,激发公安队伍内在动力,凝聚气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超先进的热潮。
再次,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深深体会到,自己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成长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自律是增强自身的免疫力,监督好比医生为病人体检,防病治病,两者配合达到“健康”。因此,在开展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今后的日常工作学习中,我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和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诚心诚意地接受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关于学习违纪案例的心得体会篇2
日,读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一节,很受触动,苏荣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对我来说,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点认识。
一、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理想信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苏荣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变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苏荣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苏荣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到。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作用就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经济进入新常态,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文化水平,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履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坚定、方向不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苏荣从一个普通干部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他逐渐地变得自大堕落,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党的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丧失原则、不依纪依法办事,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苏荣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到了利令智昏、巧取豪夺、无法无天,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了自我毁灭。
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起考验,苏荣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道理:权力失去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是党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的成绩有多大,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归功于人民群众,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论大小,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多为民办好事、解难事,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永保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各级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现实的考验。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最终会在权力、金钱面前跌跤翻船。苏荣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深刻总结和认真吸取教训。
当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学习“三严三实”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严以修身、做人要实;做到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要敢于担当,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是每个党员特别是必须经受的现实考验。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作出示范。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关于学习违纪案例的心得体会篇3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物资供应做好本职工作。
关于学习违纪案例的心得体会篇4
按市局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以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粗略认识。
一、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范文鹏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范文鹏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范文鹏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范文鹏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以权谋私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及公安民警深刻总结和认真汲取。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民警对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