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年人和老有所为调查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优待老年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在致力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把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当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1998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优待规定》),并根据省优待规定,分别于2001年9月和2005年6月,两次对《优待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逐步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标准。同时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按辖区内每位老年人1元的标准设立老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事业;
将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落实到位,监督到位。在此基础上,各级老龄部门和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相继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积极性,我们一方面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待规定》,通过电台节目“桑榆茶馆”、晚报专版“夕阳红”等大力宣扬优待老年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与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电视台配合制作了一期关爱老年人的公益广告;
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老年法下乡”、“老年文艺汇演”等形式以及开展敬老模范村居、模范家庭,敬老好儿女、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关爱优待老年人和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主要做法
1.发展养老事业,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一是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劳动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缴力度,切实保障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共7478个,参保职工32.5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其中,退休职工4.7万人;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共1713个,参保职工7.7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2.18万人,全部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实行,2005年全市共收农村养老保险费4100万元,比2004年增长10.2%,共支出547万元,增长33.7%。二是在全市农村坚持开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活动。目前,签订率已达到86%以上,兑现率达到95%以上,家庭养老的主导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另外,全市80%以上的村(居)将敬老养老纳入了村规民约,制定了具体的敬老措施和赡养老人的标准,规范了村民的敬老养老行为。三是实行了农民退休和养老补贴制度。全市共有900多个行政村实行了此项制度,少的每人每年100元,多的达5000元,近两年共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1000多万元。各级还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养老基地,把一些荒山、荒滩和荒地无偿交给老年人开发经营,集体给予一定形式的帮助,收入归老年人所有。乳山市南黄镇南黄村2000年建成养老基地,老年人自愿参加“老头队”,经营50多亩土地和150多亩速生林及育苗基地,每位老人年收入3000元左右。目前,全市已建农村养老基地320多处,有近万名老年人受益。四是建立了以市、县、镇三级财政供养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五保供养经费筹集难题。今年全市共有五保对象9736人,需五保供养经费1507.4万元,已全部纳入三级财政预算。五是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从2002年开始,全市大力实施“星光计划”,投资1亿多元完成“星光老年之家”项目65个,总建筑面积达7万多平方米。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加大了敬老院建设力度,市级投资1500万元,各市区配套1000万元,对64处敬老院全部进行改、扩、新建,目前已有29处完工,新增床位5000张,预计11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改扩建,基本满足五保对象愿进全进的需求。从2005年7月开始,我市开展了市属单位联系农村敬老院工作,64个市属单位分别联系1处敬老院。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社会、关爱老人、改进作风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共走访慰问敬老院260余次,到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义务劳动100多次,为敬老院提供帮扶资金约70万元,各种慰问品折款约4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敬老院的发展。另外,市级财政为10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长寿补贴金,乳山市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50元。荣成市、文登市等市区还为100周岁以下的高龄老年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优待和补助。
2.实施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制度,努力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2005年,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共6668个,参保职工40.7万人,其中退休职工5.4万人。从2003年6月起,我市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又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把参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50元,比国家、省标准均高出10元,目前全市农村参保人数共122万人,参保率达94.56%,全省最高,其中有21万农村老年人参保,全市9700多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此外,各市区还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大病救助制度,将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年人纳入其中,进一步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文登市2005年为城乡老年人补助大病医疗费用30多万元;
环翠区将391名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为36人提供了大病医疗救助。另外,全市镇以上医院还普遍设立了老年门诊和老年人家庭病床,县以上医院对前来就医的老年人普遍免收挂号费,对彩超、B超、CT、脑电图、心电图、化验等检查项目以及住院费、诊疗费、治疗费均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减免。各级卫生部门还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3.狠抓优待规定贯彻落实,倡导全社会关爱优待老年人。省、市优待规定出台后,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区、开发区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各项优待内容。在候车(船、飞机)室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
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飞机);
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半价乘坐公共汽车,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
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有线电视初装费享受半价优惠;
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厕等。乳山市对持老年证乘坐出租车的老年人实行优惠: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2公里基本里程以内免费。全市所有收费公园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收费的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所一律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同时,我们还鼓励支持全市各类服务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商家关爱优待老年人活动,倡导商家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服务,今年又为每个参与商家统一制作了“关爱老年人定点优惠服务单位”牌子,截至目前,参与此项活动的商家已超过百家,行业涉及钟表、眼镜、服装、干洗、布艺、摄影、理发、医疗、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使全市老年人更多、更好地享受到了关爱和照顾。
4.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以来,市和各市区人大、政协先后两次对老年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各级司法部门把《老年法》和《条例》列入普法计划,普遍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律咨询服务站、维护老年人权益小组、涉老纠纷调解小组等老年法律服务组织。我们与司法部门联合为部分老年人发放了“法律援助卡”。各级法院(庭)对涉老案件都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原则,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我市涉老案件和赡养纠纷结案及调处率均达到96%以上。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应有的关注。有的单位和基层领导对老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关爱优待老年人的自觉性不高。二是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存有死角。一些公益窗口单位受经济利益驱使,执行优待规定打折扣,如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应减免门票费用的待遇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个别公厕不执行有关老年人免费入厕的规定,一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在水电暖等方面还没有或没有完全享受到优惠政策。
建议: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教育活动,用法制和道德的力量营造贯彻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良好环境。继续把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宣传计划,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教育纳入党校教育、中小学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之中;
结合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扬敬老爱老先进典型;
在报纸、电台、电视和刊物上办好老年人节目和老龄工作宣传栏目,做到刊物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形象,广播上有声音。二是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有关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强化行政的、社会的和舆论的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服务,确保各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按照《优待规定》的要求,设置优待标识,落实优待内容。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老年事业投入机制,可以通过政府划拨一部分、福利彩票或其它方式资助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的方式逐步增加对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经费支持,大力开展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老有所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在我市41万老年人口中,约有70%都是低龄健康老人。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观发生了明显变化,他们中许多人有知识、有经验、有潜力、有热情,也有很好的劳动习惯,不愿意赋闲在家,渴望发挥余热,多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老有所为”已成为他们晚年生活的需要。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珍惜老年人“壮心不已”的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坚持“党政主导,老龄牵头,社会参与,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鼓励各市区从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企业、本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新形式,充实新内容,为老年人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把老年人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时空优势和年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目前共有老年知识分子1.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9%;
有各类老年人才组织和团体216个;
老年人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科技开发、教育、医疗、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人数约27500人。这些老年人通过自发成立老年群众性组织、接受原单位和社会的聘用或者在涉老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使晚年生活更充实、更有意义,提高了社会对老年人重要作用的认知度,而且推动了老龄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发挥老年人政治优势,引导参与中心工作。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的需要,真正体现党政领导“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老有所为”工作,各级老龄组织和涉老职能部门都把“老有所为”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组织和动员广大老年人,在关心下一代、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宣传政策法规、技术经验传帮带等方面发挥作用。市委、市政府为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英模的政治优势,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从2002年开始,对市区、乡镇领导班子进行年终考核时,在每个考核组里都配备了一位退休或退居二线的担任过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老同志,赋予他们充足的权力,鼓励老同志参政督查、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效果。2005年进行《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第二次修订时,市政府通过基层老龄组织在近4万老年人中开展了大型征求意见活动,使修订后的优待规定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更好地维护了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权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基层老党员的政治优势,在社区分别选派有文化、威信高、肯负责、有能力的老党员担任支部成员,参与社区工作,并定期组织辖区居民召开组织生活会、思想工作汇报会、民主评议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万多名老党员参与了村(居)组织的学习教育、发展党员、民意收集、卫生监督、社区服务、再就业、参政议政等活动,成为影响和带动村(居)服务工作发展的中坚力量。
(2)鼓励老年人投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建设。我们在大力提倡尊老、敬老、爱老,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同时,坚持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为老年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支持鼓励有专长、有技能、有热情的老年人,退而不休,接受原工作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聘任,为企业充当顾问,提供咨询服务,让老经验服务于新发展。部分市区的工商部门为鼓励老年人自我创业,专门制定优惠政策,为持老年证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老年人免去当年的工商管理费,大大增强了老年人参与经济发展的自觉意识。2005年,我们发动全市企业和商家在老年人中开展了“四个一”活动,鼓励老年人争做政策宣传员、决策参议员、致富信息员、民情联络员,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提供一条有价值的民情信息,挖掘一条争资立项的线索,引荐一个外地投资意向。一年中,来自各行各业的退休老人共引进外地投资意向28个,提供合理化建议500多条,其中有80%已进行了成果转化,直接或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宝贵财富。不少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科技工作者还自发组成宣讲团,采取入户座谈、文艺说唱等形式,走村入户宣传党的政策、科技知识和致富经验。
(3)支持老年人服务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在各市区、各镇(办)以及青少年较多的村(居)老龄工作部门普遍成立了关工委组织,定期组织老年人为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普知识培训、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我们还与市老干部局、老年体协、老年大学等涉老部门积极配合,大力加强“五老”骨干队伍建设,组织老科技工作者、老医学专家、老教育工作者、老艺术家们开展科技下乡、健康义诊、助学助教、文化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了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今年,我市按照全国、省老龄办关于开展“银龄行动”的工作意见,在全市首次启动了“银龄行动”,坚持就近、方便、可行、实效、自愿的原则,广泛动员老年知识分子在关心下一代、净化社会风气、技术经验传帮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着手筹建老年人才数据库,为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银龄行动”储备和集中人才。此外,还有不少老年人自发成立群众性组织,发挥优势和专长,分别成立了老年治安巡逻队、老年劝导队、老年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种老年组织约280多个,活跃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医疗机构、居民社区等地方,为城市建设做着力所能及的工作。乳山市老年志愿者队伍,2005年5月成立以来,参与人数已迅速增至800人,他们通过开展维护社区治安、倡导公民遵守社会道德、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活动,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4)建立“老有所为”激励机制,扩大宣传和影响。为充分调动广大老年人发挥余热,关注城市建设,奉献公益事业,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典型,并通过每年举行一次全市模范老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一批在“老有所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充分发挥好他们在“老有所为”活动中的示范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去年我们同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表彰了100名模范老人,今年计划再评选表彰“十大模范老人”。同时我们定期组织召开全市“老有所为经验交流会”,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去年老人节期间,我们与市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一次离退休人才专场交流会,为离退休人才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搭建一个人才供需的信息平台,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良好愿望与缺乏参与平台的矛盾比较突出。调研显示,我市80%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渴望晚年发挥余热,但付诸实践的不足30%。二是城乡差别大。城市老年人的“老有所为”活动无论是在参与积极性、参与机会方面还是在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效果上都明显好于农村。三是老年人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比如医疗、卫生、法律等行业的退休者、工厂的退休技术工人以及政府部门的退休干部由于知识水平较高,专业技能较强,社会关系较广,老有所为的机会明显大于其他老年人。社区中不少热情的“大爷”、“大妈”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理论功底薄弱、工作经验少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老有所为作用的完全发挥。
几点建议:“老有所为”是六个老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必须常抓不懈。一是要大力宣扬“老有所为”的重要意义,创造老年人参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强社会开发老年资源和老年人自我开发的意识。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为老年人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和帮助,将“老有所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传授、社会公益事业、社区服务和自我服务等活动。二是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为重点,把“老有所为”落实到基层。基层是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要把“老有所为”作为基层老龄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使其成为基层老龄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城市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
农村基层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三是要将“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学”有机结合,以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班、老年活动基地等为载体,组织老年人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养,促使老年人老有所学,学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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