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
他是住在每个人心中的一个少年,一个焦躁却又美好的少年。
都说年少轻狂,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叛逆的想法,霍尔登也只是一名处于青春期的普通学生,现在的我们和他是那么相似,又如此不同。十六的他,满嘴脏话,五门功课四门不及格,而我们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好,十六岁的他,被校开除,一人在纽约街头游荡三天,而我们不敢无故旷课,不敢离家出走;十六岁的他,伪装成大人样子,泡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而我们却被贴上“十八周岁以下”禁止的标签;十六岁的他,厌倦生活,想逃离到西部的小木屋里度过一生,而我们却习惯了如今的一切。是的,从这几点来看,他的确是一个典型的“坏孩子”,但我想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讨厌那些充斥在他生活中的装腔作势,假模假样的人,他畏不了这些人甚至这个社会,所以他才选择反抗,选择不去做一个所谓的“好孩子”来与这个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作对。
他其实并不坏。他看尽这世间的冷暖世故,却依旧保持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被开除后不想让有心脏病的母亲伤心,决定在她接到信后晚几天等她心情平复后再回去;在车站遇到两个修女,他硬是要捐出十元,而他身上的钱其实并不多;在街上看到菲苾喜欢的唱片就买下来带回家给菲苾,在墓地为人们下雨时可以 躲避淋雨,死去的弟弟艾里却不能而感到不公,在博物馆等菲苾时想要赶紧擦掉墙上的不文明字眼……
霍尔顿很喜欢孩子。他喜欢弟弟艾里,他憎恨很多人却止不住的赞美艾里的长相机灵与聪明能干;他喜欢他的妹妹菲苾,他在决定去西部小木屋里度过一生后只对菲苾说了实话。霍尔顿喜欢看孩子们的笔记,喜欢和妹妹交流谈话,会带着两个逃课的小学生找到放木乃伊的场所。在面对孩子时,他不再说脏话,完全没有了坏孩子的模样。他一定是不想破坏孩子们天生具有的真诚,不想让他们纯洁的内心受到污染。能有这样美好的想法,想来霍尔顿的心里也住着一位洁白如天使般的孩子,但我们忘了他自己本身也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只不过太早接触这个社会罢了。
霍尔顿的梦想是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静静看着孩子们玩耍的守望者,一个防止孩子们掉下悬崖的守望者,我想他不仅仅是想保护那些无忧无虑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更是想守住他们身上的纯真,也是想守住自己心中的那份在纷乱社会中仅剩的那一点最真实的、最美好的、发自内心的纯真。
“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我们需要变得成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失去孩童般的纯真。守望住心中的纯真吧,趁它还未被这个社会偷走,别让自己长大后只是成为一个无趣的成年人。
别忘了我们都还只是孩子。
读后感2
《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是一部堪称给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但是它的语言却十分简单明了,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简单粗暴。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时,“混账”……的字眼随处可见,可正就是这些略微粗俗的言语吸引了身处叛逆阶段的我。居然在名著中都能看到如此不堪说出口的词语,这将是一次多么有趣的体验,越粗暴,越愤世嫉俗,不正是我们所谓的一种追求?
走进书中,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是一个孤独愤世的学生,他被退学四次,不求上进,吸烟,酗酒,打架……这么一个大概被周围的人认为无可救药的孩子,
却将下流的字眼从墙上抹掉,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时就慷慨解囊,对自己的妹妹菲比百般的照顾与疼爱……如此纯洁善良的孩子,也许就是在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中变得彷徨和矛盾。身为青少年的我们虽然不生活在霍尔顿那个年代,还意识不到社会虚伪做作的一面,但是,我们依旧愤世嫉俗,也许这就是成长道路上的一个过程。
有些时候,我认为过度的反叛是无需的,甚至是幼稚的。因为,从霍尔顿的故事中,愤世嫉俗的结果不还是因为各种牵绊回到事情发生的原点—————正式他所想逃离的————学校、家。倘若是为了结果,那么他这次叛逆的出走是一点也没有意义的,他没有改变社会,没有改变现状,只是用很粗俗的语言把它们骂了一通。但,如果是为了过程,他却得到了觉悟,他渴望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拯救那些不曾被俗世玷污的人们,这或许只是一种幻想,可却似乎给了一种释放。
从这部小说,也同样给了我们警示,他告诉我们什么愤世嫉俗、出走等各种自以为有个性的举动都是没必要的,最后不还是得到躺在疗养院里接受父母安排的结果。然而表达自己的不满,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不需要用过于偏激的方式。因为在这个年纪,无论你怎么反抗,受伤的只会是自己。霍尔顿也许是被打了一顿什么的,但现在的社会,你怎么知道不会更恐怖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我们想反抗的事情——作业太多,一大堆考试,中考,高考……各种学习的压力就像是霍尔顿心中的“社会毒瘤”,我们也和霍尔顿一样尝试着叛逆,但,哪次不是因为失败而收尾的。社会上不可能没有坏人,不可能没有虚伪,就像我们不可能没有作业。所以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顺其自然,做我们该做的。
在这部没有高雅艺术语言文字的小说里,我更加理解了作者的叛逆,让我身处其境,我是否也有如此大胆的想法,如此不羁的行为,警惕自己,让自己也成为麦田上的守望者。
我的麦田,由我来守候。
读后感3
《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勇气,懒惰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在那儿守望,要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