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1 爱孩子,便是“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愿”。我不要改变你,我只是“如你所是”地爱你。——李雪《当我遇见一个人》 孩子到底该穷养还是富养?对此,李雪说:真正的富养,是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1
爱孩子,便是“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愿”。我不要改变你,我只是“如你所是”地爱你。——李雪《当我遇见一个人》
孩子到底该穷养还是富养?对此,李雪说:真正的富养,是内心丰盛流动。决定孩子将来能物质丰盛的是心灵,而不是现有的物质条件。真正的高手只需轻轻一点,即切中要害,直击问题的本质。
想起我小时候,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不过爸爸妈妈总是竭尽所能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不管在什么事情上都不会让我等,比如学校要交钱了,妈妈总是第一时间把钱给我让我去交,不会因为暂时没钱给我就让我等着,即使真的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妈妈也是跟我讲清楚的。
好习惯无法培养,换习惯只因匮乏爱。一提到习惯,我就会想到小时候养成了边吃饭边看电视的习惯,那时候看西游记特别迷,一次吃饭的时候吃了一两个小时,饭都凉了,并且把碗摔了。
又一次妈妈把刚买的盘子放在柜子里,我就去开柜门玩,玩着玩着把妈妈刚买的盘子都给摔碎了,当时非常害怕,就吓哭了,但是后来妈妈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打我,在我的印象中妈妈什么也没说,看我哭了就抱着我,过一会就去给打扫干净了。
后来,我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只盯着电视看,知道自己应该先吃完饭再看电视,或者是看电视的时候也得好好吃饭。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2
卷卷刚刚过了两岁的生日。最近我感觉到她已经有了同理心。吃过晚饭后,通常是我和卷卷单独相处的时间,我会问她是出去玩还是在家玩。这天,她选择在家玩扑克牌。玩了一会儿,我已经给她放了一半的洗澡水了。她突然想出去玩。我同意了。
小区里有个“广场舞天后”,应该是有过舞蹈基础的阿姨,舞姿优美,我也是她的粉丝。
我们出去的时候,恰逢“天后”在教新的舞蹈动作,我便学起来。此时,卷卷跑向旁边的滑滑梯。跑了一段路后,看我没跟上,又停下来等我,嘴里说着“玩滑滑梯”。我便过去跟她说“妈妈想学会儿舞蹈,我们在这里跳舞好不好”。她同意了!
于是我们就继续跳舞,结果抬手时不小心碰到了卷卷,原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了。好在只是轻轻的碰到,我赶紧蹲下来给卷卷道歉,发现她眼里含着泪水,喃喃道“滑滑梯,玩滑滑梯”,很明显的,是压抑了自己玩滑滑梯的欲望。她很爱妈妈,所以选择陪伴妈妈。
最近,我在微信读书上读了李雪的《当我遇见一个人》,书中提到:接纳并完善自己,教育是一种传递,当自己杯满之后,孩子自然会顺着对的方向蔓延。这本书的很多观念与我们的“常识”相背:“好习惯无法培养,坏习惯只因缺乏爱”。但值得仔细读读。
幸运的是,从卷卷很小的时候,我就请教过长辈,学习了与《当我遇见一个人》中提到的类似的教育理念,倾听孩子的需求,竭力去满足,尽量不评价孩子(详见:不评价的交流方式是怎样的——李松蔚,惭愧,自己有些时候还做不到完全不评价)。所以,即使卷卷偶尔淘气的乱扔东西,我也只是默默收起来,不批评。现在看来,只要多回应孩子,她自然的就培养了同理心,健康的成长。
读了《当我遇见一个人》,我又学习到了一些具体的与孩子交流的方式。比如提到了: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试图解决对方的情绪,其实只要确认对方的感受就好了。孩子失去心爱的小猫,非常想念。如果父母提出解决方案——别太伤心了,再买一只。其实是否定了孩子对小猫的`爱。如果父母只是陪伴或者回应——妈妈看到了你的悲伤,孩子就完整的体验“失去”的悲伤,变得自然*静,或许自己就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再买一只小猫。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1)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3篇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1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因为这件事情,他明白了什么是独立。你可以和另一个人情投意合,可以和另一个结伴同行,但是不要去依赖这些关系,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这本是刘同全新的散文作品,共27篇散文,2部短篇小说,4段特别音频,1首原创主题单曲。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2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不知道为啥,看到这个名字,就很有共鸣。可能是来自于始终是“一个人”的状态,或者一直笃定地相信自己给自我认同感的内心,当然也有想看看“一个人”怎么也能写出不一样的好奇,书中的一个人是如我一般的这样的一个人吗?
看到封面,依旧是一贯的浅色系,少年阳光特别是夏日独有的清凉感,让我倍感舒适。倒看最后,码好的一行行小字,从作者成长经历,到一个人意义剖析,像在讲道理,但更像在讲故事。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读完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试问自己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仿佛也的确是因为这样一个人时的小美好,一个人时拥有的两个人三个人时不能得到的独特小瞬间的吸引。而作者还是那个作者,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能把你的内心最卑微的小想法展现的淋漓尽致,仿佛被人看透了自己。
内容上依旧是一个一个小故事,温情的,现实的,遗憾的,严肃的。但这次的故事又感觉不一样,比以往的更深刻,更难懂。好奇怪,这次的文章我竟然一个晚上只能看两篇,需要太多的思考,更深刻的理解,更多的生活经历。这次的文字里有更多作者三十岁之后对人生的思考,谈不上晦涩难懂,但读来更像是一个小孩偷偷试穿大人的衣服,既新奇又给自己形成一个最初的.认知,优先得到一本避雷秘籍,助长大后更好的通关。
“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不去管它,二是找别人要答案,还有一种,是自己给自己答案。”一直以来,作为一个巨蟹座女孩,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独立。开心时自己庆祝,难过时自己消化,遇到问题虽然可以求助身边人,但得来的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最终决定如何做还是由自己选择。这种自己给自己答案的方式其实还可以避免很多困扰,包括事后抱怨别人给的方案不合理,哪里有问题才造成不满意的结果等。所以对这段话我是深有感悟,颇为认可。
书里的故事大多取自作者的真实经历,少数是来自作者朋友的讲述,所以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仿佛每一篇都会随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阅读时会更加用心地体会。一碗鱼粉的乡愁,外婆走后的自我怀疑,比恋人更好的朋友关系,终于被爸爸理解的“打杂”的工作性质,还有最后的短篇小说版的“友谊旅馆”,仿佛文字间有种魔力,能窥探到读者即时的内心,赤裸裸地把你最想要的,最想被看到的,毫不掩饰地摆在面前。其中有长期北漂虽然坚定地相信自己梦想总会实现但偶尔会想家会怀念的以前,有面对最亲爱的人的离去真实表现却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激烈的隐秘内心,有一生难得遇到的可以不用费心思维护依然永远能相见恨晚的友情,有跟父母说了很多遍但仍然不能被清楚理解有一天终于有了一点点明确的工作,有好似电影剧情一般却远却比电影更精彩的家庭内部矛盾和母子之间得以关系缓和的亲情。因为真实,所以亲切,因为真情,所以真实。
“即使你此刻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地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才是给自己雪中送炭。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还在陪着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啊,一个人可以一个人,一个人应该一个人,一个人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指数量上的孤单,而是情感上的独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3
《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刘同今年7月出版的一本散文作品,前天,我花了六个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从他的书中,总能找到曾经的自己,找到一些问题的答案,找到一些启迪。
记得第一次知道刘同,是在大学期间,有一天在宿舍溜达,看到室友的桌子上放了一本《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个名字起的真的是好。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总以为自己不合群,自己不像某某某一样受人欢迎,不像谁谁谁一样出双入对,除了上课下课能找到同行的人,其他时间好似都是一个人,还曾因为别人吃饭没有叫自己而心生怨气,第二次特意的不叫他。看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后,虽略有感触,觉得是应该做出一些改变,就试着一个人去做一些事,但实行了没几天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现在想想,当时脑海中应该有个想法是害怕别人说自己不合群,特立独行等等。现在,毕业几年了,经历了一些事,认识了一些人。发现一个人挺好,太过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好。毕竟,人生是自己的,苦也好,累也罢,活的美好了叫精彩,活的糟糕了叫经历。最起码在六七十岁回首往事的时候,能说一句,这些都是我自己想要做的,是我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回首过去,都是自己在别人的人生里扮演角色。
一个人就一个人,不是执拗,也不是伤感,我们的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你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你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吧,那也挺好。所以,哪怕此刻你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在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无论是何种关系,都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独自面对一切问题,才是为人生雪中送炭。
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孤立,而是人格的独立。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2)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3篇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1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3)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凡到不能再*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凡得不能再*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罗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念叨着周游世界,自由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美丽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幸福,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幸福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惧笼罩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愿意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现儿子吸食*却保持沉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惧阻止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给予温暖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凡的事儿,而这不*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4)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
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
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5)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息之后(乡愁总是会*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6)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10篇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1
每个人都会有一瞬间很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个人空间,在自己的空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题记
一个人的时候,最喜欢抱着书本,找到某个背阳的地方,躲在那三尺一寸的阴凉里,翻开书本,静静的享受有书陪伴的美好时光。有书为伴,有骄阳在背,沁入心脾的全是暖洋洋的阳光味道和花草树木的芳香,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拿出心爱的日记本,一页页翻开,回忆曾经的美好,再在空白的一页上,留下我此刻的美好。一个女孩子,不仅要善于装扮自己的外表,更要善于处理自己的内心垃圾,做一个明媚的女子,内在与外在同步发展。
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兴奋的准备自己旅行的衣物,简简单单,背起就走,去爬自己最喜欢的一座山。后脚紧跟着前脚,走走停停,看看沿途的风景,就像陪着一只蜗牛在散步。这样不仅观赏了景色,也放松了心情。
一个人的时候,我会站在某个最高点,俯瞰自己往日生活过的地方,再缓缓闭上眼睛,轻轻的对自己说:“亲爱的自己,你做得很棒!”一个总在忙碌的人,偶尔驻足,给予自己继续前行的动力,那样才不会被生活击倒。
不管怎样的生活节奏,请留足时间给自己,让自己拥有独处的机会,当我遇到我一个人的时候,请许我安好!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2
当我一个人的情况下,我大量情况下挑选的是改一改我的老物件汽车模型。
“啪!”门合上了,父母出去了,这时的我独自一人。我并沒有取出手机上,开启QQ,只是闲来无事,取出了好多个月没摸过的车箱与改具箱。吹起车箱盖上的尘土,开启机盖,里边的汽车模型齐整地摆在箱内。由于小学升初中的原因,早已很久没碰车了,如今再看到车的我,五味杂陈。
从车箱里释放玛莎拉蒂911GT3R3和一辆雪弗兰科迈罗,再取出针刀与喷笔开展改裝。
我先对玛莎拉蒂开展改裝,先用针刀后面尾处将后尾灯再改凹一点,针刀像一个可爱的小小精灵在后尾飘舞,那样也让后尾突显得更有气魄。随后再在车牌号处的周边把它搞凹,促使车牌号能够凸起来,更显著。再用喷笔为后尾灯着色,着色是十分关键的一步,稍不留神便会功亏一篑。为了更好地让原先全身上下绿的一辆小车填入了一些风彩,我务必必须100%的潜心度。我将桌子的小台灯调到最亮,防止不容易不成功。着色后,开启窗帘布,我闭上眼睛,听着窗前的小鸟为我的“获胜”而欢呼,闻着楼底下公园里花蕾传出的香,享有着一缕缕太阳洒在我的脸部。总算完成了最耗气力的两步,由于它是些高韧性的手腕子姿势,因此 疲倦的我甩一甩手腕子,将前边的疲惫都甩得远远。只剩余了最后一步——打磨抛光车胎了!用针刀将车胎变光洁,以致于玩时做水准飘移较非常容易。为了更好地保存一致性,我便省掉了一些和我一样全是车模发烧友嘴中“最后一步”——用定针在车上刻自身喜爱的标记或字体样式。
针对科迈罗,我并沒有像对玛莎拉蒂一样狂轰滥炸,只是略微把前大灯给改了。让以前的车前灯看起来更为有气魄,像一个即将戍守边疆的老大将,颇有一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魄力。
我将改好的车放入车箱,把改具放回改具箱。当合上尾门的那一刻,我,眼圈红了,由于期中考,因此 很有可能又要过好一段时间才可以碰了。我打开窗户,吸气着新鮮的co2,原先一个人的情况下还可以觉得这般丰富而且释放压力!
当我一个人的情况下,我很喜欢改一改我的老物件们——汽车模型。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3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数不胜数的第一次,我也不例外,但令我记忆犹新的就是第一次单独睡的情景。
从上一年级开始,妈妈就打算实施“分床”计划,每次我都顽强抵抗,撒娇、哭鼻子或者耍赖皮,最后妈妈的计划只能不了了之,现在我上四年级了,妈妈好像坚定了许多,要求我必须自己睡,任凭我使出十八般招术也不管用了。第一个晚上,我可怜巴巴地呆在妈妈为我准备好的房间,开着夜灯,把被子掖得严严实实。还没等妈妈离开,我的眼里已满是委屈的泪水,我央求道:“妈妈别走,再陪陪我好吗?”妈妈坐我床边,安慰了我好一阵儿,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只想让妈妈留下陪我,最后“狠心”的妈妈还是二话不说就走了。
我呆在房间里,听见钟表滴答滴答地响着,窗外呼呼地风声,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怀里紧搂着我心爱的小兔子公仔,这时《西游记》里那些可怕的妖魔鬼怪也纷纷从脑海里蹦出来作怪,我顿时吓得六神无主,瑟瑟发抖,赶紧躲进被窝里,大气都不敢出。瞧瞧我多么惨!最后我太困了,为了自我催眠,也为了赶跑恐慌的心理,我开始数羊,一只羊、二只羊、三只羊……数着数着便睡着了。
早晨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一缕阳光直射进我的房间,枝头上,小鸟儿在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我伸个了大懒腰,揉揉眼睛,看着妈妈精心布置的温馨房间,心情还挺不错,原来自己睡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呀!就这样,我开始一个人睡觉了,哈哈!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4
人生道路上有无数件难以忘怀的事儿,是那样亲切而熟悉。而那一次独自睡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心里依旧感到忐忑不安。
四年级的时候,已经是十岁的我,依然不敢一个人睡。一天,爸爸斩钉截铁地对我说:“你今晚必须自己一个人睡。”好巧不巧,这天夜里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雷公公在外面咆哮着,狂风在外面呼呼的吹着,大树被吹得东倒西歪。这下好了,我更不敢自己睡。
我哆哆嗦嗦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刚踏进房门,我便像支箭似的,“嗖”的一声跳到了床上,把被子蒙住头,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过了不久,我就流汗了,小心翼翼地把头伸出被窝,只露出两只小眼睛在外面不停地眨着,生怕那只鬼从头顶钻出来。想着这些恐怖的画面,我更加害怕。
忽然,房门猛地一关,我立马拿被子蒙住头,只听见外面没了动静。探出头来向门看了看,门上挂着一件大衣和一个帽子,活像一个鬼,正笑着朝我摆手呢!我赶紧把头转向另一边,直直的盯着窗户。只看见风吹着窗帘来回摆动,大树的影子在窗帘上动来动去,我毛骨悚然。心想:会不会有一个穿着白衣的女鬼突然闪过去呢?这时,我意识到不能再想了,越想越害怕,我合上眼睛,在心里唱着歌儿,不知不觉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我醒来时,发现已经天亮,我不禁欢呼,我竟然自己熬过了昨晚。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5
有一天,奶奶忽然对我说:“你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觉了,不能一直和我睡呀,以后长大了怎么办呀,难道要跟我睡一辈子吗?”于是,我想:“对呀,我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奶奶说的有道理。”然后,我说:“那今天就一个人睡吧。”
晚上,我开始一个人睡觉,我有些害怕,我想:“要是蟑螂来咬我耳朵怎么办?要是妖怪来抓我怎么办?”我越想越害怕,这时,一个小精灵跳出来说:“哎呀,你这么害怕就别一个人睡了,还是跟奶奶去睡吧!”这时,又一个小精灵跳出来说:“加油,你一定能行的。”终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人睡觉。
但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最后,我还是去找奶奶。
奶奶说:“每个人一开始一个人睡觉都是有些害怕的,要坚强,再说奶奶就睡在隔壁,叫我一声就听见了。”我听了,胆子大了很多,于是,我还想再一个人睡一次。我睡着,睡着,忽然听见“沙沙沙”的声音,我以为蟑螂来了,就大声喊:“奶奶,快过来!救命啊!”奶奶急忙跑过来,打开灯一看,原来是风吹着窗帘的声音。奶奶说:“没关系,只是风的声音,我去把窗户关上。”这时,奶奶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说:“你要勇敢,闭上眼睛,快快睡觉,天马上就亮了。”
我听着听着,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我终于学会了一个人睡觉,同时,我也懂得了:没有坚强,就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没有坚强,就没有迈向成功的动力。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6
一个人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会是多么孤单?还是多么自由自在?我在一个人的时候,常会胡思乱想,有时看着书,或看个电视,魂都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每到假日,去进修大学上课,我便自己一人留在家中。早上起床,大约都八九点了吧!早餐放在厨房里,都冷了,还要自己开煤气,煮热,热好了菜,我便会走到客厅,用奇怪却舒服的样子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就是不必拘小节!开着电视,幻想着改变萤光幕里人们的身材,慢慢吃着早餐,一切的一切可以不疾不徐,我想,这样的早上,是我最享受、最放松的时候,虽然下午还是要把功课做完,我还是很开心。
但一个人独处会因时候不同而有不同的滋味,若是在晚上,就让我有种“空屋不见人,但闻人语响”的`感觉。我不常一个人晚上在家,但曾有一次,因妈妈上课,爸爸去拜访客户,补习班老师又突然生病,所以我只好一个人料理自己了!一回家空荡荡的,屋子里显得比*常大,我煮了面,简单的结束了晚餐,看了看电视,因为家里没有线电视,所以一会儿便关了电视。家里又少了个声音,一片寂静。静静的,突然有只狗在哀嚎,接着一只又一只,大人们说过是有哪种“冤魂”飘来,狗才会为“它”们哀悼,可是,我想,如果一只狗哀悼一个,那我身边不就有一群群的“它”们,想了一想,心里毛毛的,就又开了电视,没想到好巧刚好是一个整点,“异度空间”的节目开始了,我又关了电视,可是又好奇想看,开关开关的好几次,我决定开收音机,“天啊!”我暗叫道又是个灵异节目!还好过不了多久,爸爸回来了,妈妈也下课了,才结束了这个惊魂夜!
一个人,有时享受自由,有时又心生恐惧,有时珍惜不受拘束的时光,有时又孤单得不知所措。我想,在自由和孤单,想象与现实之间,还要有更多应变与更多调适,才能尽情享受每次一个人的时光吧!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7
今天我的爸爸妈妈因为集团有事,都在加班,于是叫我一个人睡觉,我听了很害怕,恨不得跟着妈妈们一起去集团,但被妈妈拒绝了。
到了晚上,我拿着衣服去卫生间里洗澡,我怕卫生间里会突然爬出一条蛇来,我就只用水冲了一遍,就匆匆忙忙跑出卫生间,穿好了衣服,坐在床上看了一会儿电视,便熄灯睡觉了,我闭上眼睛,刚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外面吹来一阵风,衣架碰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把我惊醒了,我睁开眼睛往窗外望去,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外边的衣服被风吹得到处乱摆,像一个个幽灵正向我飘来,吓得我钻进了被子里,连大气也不敢喘,过了一会儿,外边一点动静也没有了,我慢慢地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又听见窗帘发出“沙沙”的声音。听得我出了一身冷汗,我脑袋里出现了电视中那些可怕的东西,幽灵、吸血鬼、妖怪、毒蛇……各种各样的东西,吓得我魂飞魄散,我心里浮现了这样一个景象:我正睡得很香呢!一个怪物从床底伸出一双手,拉住我的两条腿,把我往下拉。啊!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闭上眼睛,使劲往好的方面想,想起我那亲爱的哥哥明天就要回来,我的心里舒服了许多,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我的身体,*时我可不这样做,检查后,我发现我并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想起昨天我那可笑的举动,我忍不住“咯咯”地笑起来。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8
今天,妈妈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小姨家有事让爸爸和妈妈他们去一趟。
于是,妈妈让我一个人在家。我想都没想,就说:“好。好,好,你们去吧。”说完,妈妈就带上门走了。
我正在床上玩我的*板电脑,心想:我终于可以一个人在家了。明天又是假期,今天晚上饿哦可以玩电脑玩一个晚上了。可就在我玩得正津津有味的时候,“嘎……嘎……嘎……”怎么会有鸭叫?我家没养鸭啊,不过隔壁家好像养了只鸡,但是鸡又不会鸭叫,难道有鬼作怪?不会吧,不可能的。我不断安慰自己。“呼……呼……”又是一阵风声“!”我大声叫了一声。一阵冷汗从我背后冒出来,我赶紧钻到被窝里。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我转念一想:只要分了神,就不会害怕了。于是我拿起*板,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看的电视剧或者电影。可是想一想,不能看啊,电影大部分都是恐怖的。
想来想去,我最终选择了看书。我起身下床,披上外套,到书桌旁,看起了我百看不厌的书——《怪老头儿》。看着看着,我感到十分疲倦,就上床准备睡觉了。一会儿的功夫,我便睡着了。
这一次我一个人在家,虽然很害怕,但很自由!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9
在我的人生中,有很多第一次,大部分都渐渐淡忘了,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
那时我刚满6岁,对在此之前从未一个人睡觉的我来说也是一种挑战。早晨,妈妈对我说:“儿子,你长大了,应该自己独立睡觉了,就从今天晚上开始吧。”我没认真听,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还以为妈妈会忘了。但是,妈妈没有忘。晚上,妈妈硬是要我一个人去睡,我硬是不听,僵持了许久。唉,反抗无效!还的去睡。
当我进了房间,一看。哇!床单。被套。枕头都是新的,这使我的>勇气增加了不少。当屋子彻底黑了时,我心慌了,各种妖魔鬼怪都一股脑钻进我的脑子里。我不敢闭眼,怕我一睡着就发生灾难。鬼怪来了,如果睁着眼我就能来的及跑。我望着漆黑的房间,战战磕嗑喊了两声妈妈。妈妈没理我,告诉我安心睡觉,明天还要早起去上学。听着妈妈那不容置疑的口气,知道今天晚上一个人睡觉这件事是一定的了。这时有昏暗的灯光透过窗帘射到被子上,被子上那铜铃般大的斑点一直望着我,就像鬼怪的大眼睛。这更让我浮想联翩,好怕哟!我把被子拉过头顶,两只手抱在胸前,想着白天的开心事,时间慢慢过去了,我折腾了好久,最后直等到眼皮打架才睡着。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一个人睡觉的这段经历。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作文10
那天真倒霉,爸爸妈妈又出门了。如果姐姐在家就好了,我睡觉就不用怕了,但姐姐也开学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白天还好过,到了晚上我一个人可怎么办?
虽然我希望夜晚来得迟一些,但它还是来了。我吃过晚饭,就打开电视,直看到自己的眼睛再也睁不开了,就插了电褥子,躺到了床上,然后关上了灯。
一会儿,外面下起了大雨,风夹着雨点不停地敲打着窗户,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些电视上看过的恐怖镜头:风雨交加的夜晚,恶鬼披散着长发,慢慢向主人公靠拢……还有听过的鬼故事也一一在脑海里闪过。凡是与鬼有关的内容都与这样的夜晚有关,凶杀案也好像都是在这样的夜晚发生。想到这些,睡意一下子全没了,我吓得抓起被子蒙到了头上。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憋得透不过气来,只好慢慢把头露了出来,可是我看见窗户上闪过一个人影,我又吓得把头蒙进了被子里。过了一会儿,我慢慢探出头来,仔细一看,原来是窗户没有插紧,是风吹着窗帘在动。
我想起老师曾讲过,这个世界上没有鬼,鬼是人们想象出来的。便开始试着不让自己去想那些恐怖的事,开始想美丽的山川河流,想和朋友在一起的开心事。然后我又开始数数,数着数着我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一个人睡觉再也没有害怕过。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7)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00字3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00字1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00字2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8)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2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我想起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遗忘或者放弃自己的远行计划了,我又什么时候才能做一次内心想做的事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最后奎尼虽然还是走了,但却走的很安详,没有任何遗憾,而哈罗德和莫琳也因为这场旅程化解了彼此间的隔阂,重新找回了初恋时的那种快乐,一切都变好了,不是吗?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觉得都挺文艺,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合上书,闭上眼,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
无数次想过放弃,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这本书让我明白,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更多的是挣扎、犹豫、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一份期冀,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
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多年以后,我忘记了哈罗德,忘记了莫林和奎妮,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这本书给人的,是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读完了这本书,记住了什么呢?说记住了什么,好像太功利了,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不知道,我好像从来不知道答案。
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可她已经记不得他了,但在最后一刻,奎妮记起来了,并且走的很安详,这就是意义吗?一路走来,哈罗德经历过现实的苦难,孤独,到了别人的认可,一群人同行,再到一个人,恐惧,不安,他最终走到了,却找不到了意义。回顾了一生,有些东西他也许放下了,也许从未放下,没有经历过,怎会知道那种苦呢?看完后,我脑子浮现一个人,热血尖兵里的司马战歌,他曾在一次跳伞事故中怀疑自己的人生意义。死于训练,真的有意义吗?如果是战争,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冲向战场,可那不是。最终他像是寻到了什么,一次演习中,他和同伴在海里漂了三天,差点死在海里,有意义吗?有什么意义。
我想到了演员春夏,一个坚持做自己的女孩,看姜思达采访她的视频中,大致意思是,姜思达问她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她的回答让我心里一震,如果和别人都一样,那我是谁?有时候我也想问,那我是谁?旅途中哈罗德也像是在寻找自己,那个丢失了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个人的朝圣,看似疯狂的决定,孤独的旅程,一路收获了或肯定,或质疑,或打击,或追随,与其说是徒步去看望老友,不如说是一段自我救赎。为什么选择徒步,而不是自驾,或者是别的形式,其中意蕴丰富,大概是因为走路是我们出生之后最早学会的“本领”之一,回归原始,回归自我。
简单的开始,曲折的过程,喧嚣的效仿,混乱的结尾,其实每个人都是哈罗德,都可以在这段旅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从最初的不会表达,不会爱,去感受经历之后努力去表现,去承担,又在失去之后再找回,哈罗德的过往与未来,仿佛在告诉我们一个最直白不过的道理,朝圣之路会有种种声音,但别忘了为什么出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用脚丈量距离,用心去寻找自我。一个老人,一个像千千万万个你我的普通人,因为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信念踏上了征徒,一路上,老人对自己以前的人生进行思考、自省、救赎,一路上所遇见的人也在影响着他,中途普通的他,因为坚持成了人们崇拜的英雄,路的尽头时他又开始迷茫,甚至不知到自己如此艰辛的行走是否真的有意义。然而事实是他的妻子,因儿子的死亡而对他一直冷漠,将儿子的死怨到老人头上,在他离家的过程中,他的妻子也在自省反思,重新认识他们的关系,一步一步的找回了两人心里对彼此深深爱。他不知道,他的行为安抚一个倍受疾病折磨濒死的女人,让孤独的她因为拥有他的友谊而感受到世界的美好,让她*静安祥的离开了世界。以善念为源头的行为,只需要去做,不用去想会有怎样的结果,坚持本身就是伟大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摘自原文)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读后感·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很奇怪,经过第一个邮筒他把信投进邮箱的手犹豫了,于是他继续往向走。他做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决定,他要步行去贝里克。他打电话给疗养院,让护士转告奎妮他的这个决定,并且让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这种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会等他。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从此开始了……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读着这本小说有时候真的会让你走进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过呢?你会想过,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选择另一个做法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结局,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对所有的选择呢?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注定会有一场不一样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让心去选择。但是,你一定要学会承受。如果你发现错了的时候请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就是人生,一个可以选择,却没办法后悔的人生;一个可以回忆,却不能只徘徊在曾经里的人生;一个可以展望未来,却不可以改变过去的人生;一个现在活生生的你,过着实实在在生活的人生。我们所有人的两头都一样,生与死,没有人能够改变,但是中间却是我们自己用无数个选择组成的过程。你说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6
你是从什么时候接受了自己的*凡?
你曾为一件事情固执的坚持过吗?
你对你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我无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也没想过自己能活到多大岁数,甚至我是一个对以后也没什么计划的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计划从来都赶不上变化。实习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习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学,谈恋爱,分手,找工作,加班,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个*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闲时养养花,忙时散散步,他的儿子二十多年前因为抑郁症自杀,妻子莫琳对此受了很大的打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疏离,就是这样没有一点朝气的日子。如果没有那封信,我想哈罗德和莫琳或许就这样,对对方带着误解和生疏,*淡的过完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而她写这封信,就是来和老朋友们告别的。看到这封信,哈罗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他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给她。
哈罗德很快看到了邮筒,但他心里犹豫不决,他不想把一封简短甚至起不到一丝安慰作用的回信就这样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对莫琳,于是他继续往下一个邮箱走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哈罗德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越走越远,他心想只要他一直这样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许他想,如果继续走下去,或许之前的很多事情就会改变,儿子不会离开,妻子也不会厌弃。
而莫琳还在家里等哈罗德回来,她给哈罗德的朋友打电话,发现哈罗德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她开始担心起来,后来哈罗德给莫琳来了电话,说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贝里克郡去,此时莫琳更加担心起来。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没有孩子的女人,有银发的绅士还有想成为诗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罗德和这些人相谈甚欢,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对人生的理解和经历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在赶路的过程中,他也回忆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儿子很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是夫妻俩的骄傲,但是毕业后儿子却开始酗酒,后来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自杀。莫琳总埋怨哈罗德对儿子太冷漠不够关心,但实际上哈罗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儿子。在哈罗德走后,莫琳也开始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反省,这期间两个人对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阂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罗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个人走到了疗养院,见到了奎妮,奎妮最终也没有因为哈罗德的朝*胜病魔,最终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罗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最后两人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在海滩上幸福的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他们也许勇敢,也许胆怯,也许善良,也许冷漠,但是他们也是在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现的人。我们总要给别人一点理解和耐心,让我们足够有勇气一起去面对那些悲痛和诀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7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朝圣指的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灵性好处。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8
*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席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9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当我遇见一个人》读后感3篇(扩展9)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关于朝圣,我从电视、电影中已经有所了解,不过,这种了解只停留在镜头中。20xx年我和家人一起去*,路途中遇到很多朝圣者,或独自一人,或三两成群。坐在车里仍感觉不太舒适的我,当亲眼看到这种场面时,说实话,内心仍有些许的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千里迢迢,抛下妻儿子女、丈夫父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丈量脚下的路,难道心中的佛是他(她)们唯一活着的精神支柱?看到大昭寺内外那些虔诚朝圣者,看到布达拉宫周围那些口中念念有词且不停歇的转经者,除了佩服他(她)们的勇气和坚韧,更加敬佩他们为心中的信仰不辞辛劳、矢志不渝的精神,我无语。也许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法国纪录片《喜马拉雅》中有这样一句经典“有信仰的人就是这样翻越一座座群山的”。我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所以我对朝圣者的行为有些不理解吧。听导游介绍,朝圣者在朝圣过程是道德和灵魂的另一场旅程,朝圣关乎者朝圣者的前世今生甚至来世。信徒们认为,在一生的修行中,至少要磕十万次长头,叩首时赤脚,才算是虔诚。导游还说,其实*是非常有钱的,每家有几十头甚至上百头牦牛,身价上百万甚至千万呢!如果说,原来*生活不富足,需要精神寄托很正常,但是现在他(她)们这么有钱,为何依然如此,我想原因只有一个,为他(她)们心中的信仰。
其实,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跟我曾经*之旅经历有关吧。可是它来自一个英国作家,难道国外的朝圣与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他们又是怎样呢?
可是,从书名上看,故事似乎有点压抑。上年龄的我现在喜欢看类似喜剧的东西,不太喜欢过于悲惨或者悲观的书或者电视剧,只是不想有太多的思考或者感悟。于是,这本书,我拿起又放下,如此犹豫两三次,最后告诉自己:要遵从第一感觉,果断拿下!
书中的哈罗德,他“没有准备好就上路”了,只是为了感动上帝,让患癌症的奎妮出现奇迹。这就是他这么迫不及待进行朝圣的理由,再加上加油站的女孩善意的支持,更加坚定了哈罗德朝圣的信念:“如果有信念,你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带着坚定的信念,相信他的朝圣能换回奎妮的生命,哈罗德开始了他朝圣之旅。在朝圣过程也是他思考人生的过程,包括与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及与同事奎妮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不善言辞的哈罗德在朝圣途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或慷慨解囊者,或免费提供食宿者,或跟随者,当然还有嘲笑者。路人的经历和诉说让哈罗德重新回想自己对儿子的愧疚,这是他尘封已久的痛,更是他跌入人生低谷之源,还是奎妮替他背黑锅后离开的真正原因。怀着对奎妮无私付出的感恩,也觉得奎妮是因为自己才患有癌症的,哈罗德更加坚定了突如其来朝圣的想法。虽然在朝圣过程中,也曾有放弃的念头,但由于走出丧子之痛的妻子莫琳的鼓励,他坚持住了。
哈罗德的朝圣没有换回奎妮的生命,但让病入膏肓的奎妮带着期待多延长了几个月的生命,最后她很安详地离去了。这个结局背离了他朝圣的初衷,但是换回了哈罗德名存实亡二十年的夫妻感情,这不得不说也是哈罗德朝圣的另一个收获吧!
回归自己,我也是曾有梦想的人,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念头及实现梦想的条件。如今的我仍然躺在梦想的温柔乡,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之所以能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正是哈罗德勇敢为自己信念不停步的行为,!
“三步两步便是天堂,但很多人始终迈不出这一步。”记不清这句话出自哪里,我想很多人之所以没有迈出这一步,与他信仰是否坚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我一般。
*主持人爱德华.史提顿这样评价:《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所以,你我不必担心自己的弱点,更不必害怕自身装备,也不必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从现在开始,向心中的信仰朝圣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一日,读周国*先生的散文,文中有句话——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 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买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于是,翻出来,潜心拜读。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得失,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
主人公哈里德并不是一个宗教信徒, 不会烧香拜佛,但他用了 87 天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朝圣之旅。他,穿过喜怒哀乐的自我,走过百态纷呈的社会,在旅途中完成了与自己的对话。期间,他曾经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愈合的伤痛烟消云散了,他得到了内心的宁静。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人们担心的事情,80%不会发生;发生了的,80%都是没有考虑到的。所以,不要担着过多的顾虑去生活,怀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全身心地享受当下的生活。
主人公哈罗德的经历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途中可能会迷茫,可能会犹豫,但一定要相信那句话:
“ 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我又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那些穷游者。 有的搭车,有的骑行,有的徒步……个个都是灰头土脸,吃尽了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的疲惫。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我们每个人都有穿越世界去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了,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能去做那些曾经停留在幻想里的事,我不会奢求所有人的理解,但我要听从我自己内心的声音。
在旅途中,哈罗德遇到的一个女人,她对他说:“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吗?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最困难。”她继续说,“吃, 是其中的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可困难了。说,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很难。
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87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
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此外,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哈罗德不嫌重负,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随身携带。因此,他知道了大地上的许许多多的植物。当他能够叫出那些野花野草的名字后,它们的生命好像鲜活了起来,阳光下是一张张笑脸,微风中摇摆的是最拉风的舞姿。
看似毫不起眼的一笔,却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又归于尘土,大地永远在那里,载着万物。
一本好的小说, 能够挑起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让人看到生活的其他可能性,最后还能够引发读者的深思。
旅行,不仅仅是点到线、线到面的移动,也不仅仅是用双脚去丈量大地,而是像《行走的力量》中的陈坤,所有的出发与行走,都只是为了抵达自己。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希望借旅行远离当下的烦恼与无趣的生活,
但又放不下走不开,只能默默羡慕那些疯癫的行走中的人。人常常控制不了生活的无常变化, 无一幸免地做错很多事。但人的一生,毕竟是很长的一段旅行,走了错的路,可以再返回来;绕了远路,但还是能到达目的地。走着走着,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不着急,不犹豫,一步一步向前,一点一点靠近,带着一颗朝圣的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文章种讲述的一个已经退休老人哈罗德走路去拜访昔日好友的故事
在一个四月中旬一个在*凡不过的早晨,哈罗德正在吃着美味可口的早餐,被突然一封信打断了。信来自遥远有不可及的贝里克郡。写信人是他的的老友奎妮·轩尼斯。信的内容是告别,她的癌症了。哈罗德写完回信出门了,他走过一个邮箱,一个接一个。走完整条福尔街道,走到加油站碰到一个姑娘。聊起了信仰的问题。哈罗德告诉女孩,我的老友得了癌症,我要寄信给他。
女孩点了点了头,告诉哈罗德要积极点。又告诉她阿姨的事情。并且一定相信信念。如果你有信念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思考了很多,他觉得一封信怎么能够呢,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蹒跚着,满面悲痛,走进电话亭。说出了改变他一生的一句话。
”请转告,奎妮轩尼斯。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等着就好,我会来救她。一定让她好好活着。我走路过去。只要我一天还在走,他就要一天活着。
头也不会的走了,像极了一个孩子从来不知道跟家里道别一样。夜灯初上,魂不守舍。琥珀色的灯光映入莫林的双眼那么空洞,他的爱人莫林就这么接受了他的选择。
一路走,一路停,走过的山川河流,鸟语花香,走过的是抹不去的回去,还有反思的人生。走过的是形形色色的人,说不完的故事总是那么动人。
哈罗德为人天生低调,当哈罗德遇到客店旅人的时候,却成了焦点之一,他的坦白把自己吓到了,像极了脱光衣服的站在面前。行动夹杂着往事的回忆,让他变得有些不同了。因为奎妮轩尼斯为他付出过很多。
在路上的过程,哈罗德回忆着自己的往事,反思着自己的一生。那一双帆船鞋泥泞的样子,像极了小强。支撑着哈罗德那残破不堪的双脚。
自己走路的决定,起初是没有得到爱人莫林的赞同,因为儿子的自杀让两个人灵魂的裂痕变得无法弥补。再第十二天的夜晚他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母亲,哈罗德却看见了她那满是伤疤的手臂,雨水瓢泼但也挡不住朝圣的哈罗德,他努力忽视腿上的疼痛,刻骨的寒冷。脑子里的混乱,逼着自己前进。恐惧的回忆再此浮现,大声呼喊着不要。他摔倒了。
也许疼痛能让人暂时失去行动,但是信念会永远激励着自己往前走,往前走。走过那段蹉跎回忆,回忆那段令人美好的往事。
身上的疼痛,精神上的折磨,还有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贝里克郡。他绝望过,痛哭过,他向别人诉说过自己的计划。被嘲笑过,也被支持过。尽管爱人不希望他这么做,他却依然爱着她。写信电话,明信片。都会寄给远方的莫林,和让他充满信念的小姑娘/以及他会拯救的友人奎妮轩尼斯。
尽管,多少人怀疑过的决定,质疑过,他始终记者小姑娘的话。人还是要积极一点。尽管他不知道,小姑娘的阿姨已经死了。
随着时间的消磨,路过的人越多,碰到的故事也越来越多。他渐渐的被人所熟知。同行的人越来越多。他的速度越来越慢。拖后腿的人,阻碍他想法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面子。他不忍心说。可惜时间会证明一个人决心和信念。随着时间的消逝,人越来越少。他又回到正轨
一路走来,他拯救了自己的婚姻,也拯救了自己。
最后他又瞟了一眼那个硕大的肿瘤,,奎妮唯一争着的眼睛朝他眨了眨,眼角滑下一滴泪水,一下子落到枕头上。
我是不是快死了,她的眼睛问道。
远处的浪是*的,闪着那残破的光,毫无希望,它们知不知道前方就是旅程的终点,
我什么也没有留下,我也无话可说,莫林我是那种感激钟表的声音,打破沉默的人,我怎么能改变什么呢。我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制止一个人的生死呢。体内强大的悲伤再体内肆意冲撞,发生一连串的抽泣,泪水眼里疯狂的涌了出来,五官扭曲了。
读到这里,小编我的泪水,像极了海水肆无忌惮。缺憾的才是人生。如果完美存在,怎么还会存在童话故事。或许莫林与哈罗德冰释前嫌才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6
这本书是朋友x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7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8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凡的不能再*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凡甚至于*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9
65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朋友奎妮病重的一封信,因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他开启了87天627英里路的朝圣之旅。在每个人看来,走路如此简单,只不过重复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难得在于坚持,希望让朋友活得更久的信念支撑着他走下去。一路上有人冷嘲热讽,有人支持鼓励,他会因别人馈赠的帮助或充满力量的笑容而走更多的路。当然他也会遇上各种困难,比如脚起泡发脓肿到无法塞进鞋里,饿得两眼昏花,累晕倒在滂沱大雨中,当无数次想放弃的时候,他总会在回忆中找到方向找到坚持下去的理由。
书中在描写哈罗德心理活动的时候,我觉得他不仅在靠信念徒步救朋友,更是在一个人的旅途中救赎了自己以及他的婚姻。他的一生像极了茫茫人海中的你或我,我们如此*凡,每天麻木地上班、下班,在匆忙的日子里,错过了蓝天里游动的一朵白云,错过了花儿盛开的春天,你更不会停下脚步在路边的树丛发现鸟窝里那嗷嗷待哺的生命……当哈罗德身处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绵绵群山,他会孤单害怕吗?他应该也会害怕的,但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孤单,他的回忆像满天星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闪闪发光。当途经闹市,耳边送来人声喧哗,眼里填满色彩斑斓,他是多么怀念无垠大地、日月星辰陪伴的日子,只有在那样的地方,他才能听到自己心里的声音。
一路的回忆,一路的思考,一路的顿悟,从哈罗德迈开脚步决定从南向北去看望患癌的朋友奎妮起,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哈罗德了。他在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身上看到了许多自己曾经的影子,当他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重新审视自己作为父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时,他在自责与愧疚中渐渐理解了妻儿。他们彼此深爱,却因儿子的自杀身亡从此形同陌路,不再有任何交流。得感谢这样一次朝圣,让哈罗德和莫琳再次找回了初恋时的笑声和快乐。原来爱一直在,只不被生活的尘埃埋藏的太深太深。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觉得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独自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朝圣呢?我们有信念亦犯错,不仅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路人,还会遇到千奇百怪的事,更会遇到一个又一个坑。正因为相信未来可期,我们不能在坑里沉沦,止步不前,而要学哈罗德那样,无论多艰难,都要咬牙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太阳也好,月亮也罢,只要有目标,就可日夜兼程。
最后快到目的地时,哈罗德几乎要放弃了,他开始怀疑自己,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能有什么意义,他是奎妮的谁,他怎么可能救她?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那些心路历程曾经也在自己心里停留,当我们怀疑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毫无意义之时,那种绝望的感觉就如同坐过山车失重的瞬间,你觉得自己真的会变成虚无,所以拼了命地喊叫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当你理解了付出的意义,也就不会再纠结回报了。一句话,一个举动,一个笑容都能温暖一颗冰冷的心,而付出又怎可能没意义呢?往前走,往前看,付出的意义便在一程山、一程水中慢慢铺展开来。倘若在付出与回报里转圈圈,又怎有空间容纳那些看似渺小却可暖人心的价值呢?
这是一本值得人人读一读的书,它不仅仅关乎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之路,书中回忆的生活琐事,情感变迁以及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些都是你我生活的日常,也是我们一生无法逃避的问题。与其说本书让读者走进了哈罗德的生活,不如说是哈罗德带我们每一个人走进了各自的内心世界,在万籁俱寂的天地之间,在澄明的岁月长河里看到了本真的自己以及还原真相的每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高度看同一件事,你便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与看法。当你要生气的时候缓一缓,当你要抱怨的时候歇一歇,当你要质疑的时候想一想,或许所有的事情都不至于想象的那么糟糕,只因冲动、悲观蒙蔽了双眼而把自己置身于暗无天日的深渊不可自拔。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救赎,当我们将自己的灰色世界调成彩色之时,你会发现让空气发霉的绵绵细雨也变得可爱起来。生命就是这样,迂回曲折却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是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0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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