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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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完整文档)

2023-06-17 20:36:2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1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完整文档)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1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2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3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1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是时候解开谜底了。—第一季卷首语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2

  十一在舅舅家偶然间见到妹妹的书橱中有一本书《盗墓笔记》,以前有所耳闻,翻了几页,发现与我想象的并不一样,不是一本纯记录性质的笔记,而是一部小说。

  相比与普通的笔记,我对于它小说的本质更感兴趣,因为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单纯的笔记怕是看不懂的,小说就好,有了情节就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全书就以“我”为记录人,几下了所听所见的一系列离奇、恐怖又充满悬疑的故事。围绕着四个古时的墓葬的盗挖而展开,呈现了另一种行业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当然是小说就有虚构。

  有几个名词很有趣,倒斗就是指盗墓;土夫子就是盗墓人;粽子说的就是类似僵尸的东西。

  还有几样常见的道具,第一当然得是洛阳铲,用来确定地下墓穴的构造,现实生活中洛阳铲之于盗墓,乃至正式考古,地质勘探的效果都是非常之巨大。其效用不在超声波、红外线等现代化高科技的遥感技术之下;黑驴蹄子,用来对付粽子的;武器,防身之用,还有一系列的户外登山工具。

  作为短期内狂热的意淫户外发烧友,看着这些算得上世界顶级的装备,不免暗咽口涎,其性能,其价值无一不流窜于膏肓之间。户外登山者之宝,可被这些土夫子就这么利用了,有些可惜,有些浪费。不过这些倒斗的人也的确降旗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奇效,好像这些玩意就是为他们而设计的。

  四个古墓都绝非*常的墓穴,就连明十三陵、清东西陵都不能比拟的。设计之繁复,构造之精巧,不是当代的一般建筑师能企及的。人而却也都被这几个土夫子盗了,这就是小说,主人公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脉络主线暗含汪藏海一人,上网查了一下,是元末明初的一个建筑大师、风水大师,几座城池,就连紫禁城都是他设计建造的。就这么一个人贯穿与这四个墓藏里,其中还有两个是他所设计的。

  墓中多藏有陷阱,暗箭,可这些似乎太过幼稚的东西没有出现在这盗墓笔记中。其替代品往往是一些离奇的生物,从尸鳖到蚰蜒,这有点像星河舰队的巨虫。还有就是叫不上名字的奇异生灵,再有就是比如山海经中才可一见的上古神兽。这些比其所谓的陷阱暗箭多了几分恐惧与震撼。

  小说从始至终没有写到这几个墓葬的真实墓主人的身份,这本身就颇具悬疑,或许是对死者的一种敬畏或是盗艺不精,未尝达到墓室的核心地带,再或就是小说的一种写作手法了。

  历来盗墓者无不是为了墓藏中的金银财宝、玉石古董而去,这本说的主人公们也不例外,可奇怪的是书中并未描写什么带出来的东西怎么怎么值钱,或许对于一般的宝贝古董他们都不屑一顾,抑或是他们倒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不可现世。比如一只蛇眉铜鱼,不过拇指般大小,拍卖价高达一千万,可主人公口袋里就有两个,却不显得有什么兴奋。用他们的话说,真正能值钱的撑死两千万,再多都是炒作,有行无市的。真正的宝贝都是无价之宝,就是真的没有价,卖不出价钱的。所谓唐宋之后无宝,也就是了。堂堂明清帝陵的陪葬尚不及汉前的诸侯,更不要说比什么上古神器了。之所以比不了是因为明清以后陪葬就仅有金银珠宝瓷器等东西,一来年代较近,二来金银之物本有市价,涨幅不会很高。比如战国青铜器其命运就不以此类了。可以说全*2/3的财富还埋在地下,这毫不夸张。虽说小说写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玉俑,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参天青铜树等等都令人难以接受,单从这方面和墓葬的构建上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事实——古人的博大智慧,现如今的不可能或许早在远古都是能够解决的。之所谓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元年的奇迹时代就是说在这1000年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秦皇陵兵马俑,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空中花园等等等等。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人的造诣不免自惭形秽,但那确实有时真的,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不由得你不相信。就书中的这个汪藏海的心机甚至算计了千年之中无数的人,他的机关构造不知让多少后世人成为其陪葬。小说的学构成分滤去不看,书中提到两处尚未被成功盗挖的陵墓,骊山秦皇陵还有就是武则天和李治合葬的乾陵。想了想我影响中去过的清西陵中的雍正泰陵也未被盗过。转念一想可能这种无“宝”的皇陵应该不在那些土夫子的考虑范围之内吧。其实我也心存疑虑,怎见得秦皇陵真的就尚未被盗呢?但从理论上想想,如果被盗也就是一个人,两千年的历史中仅有一个人成功盗过,而且盗出的东西至今尚未面世。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再进过这个墓穴,肯定会发现盗挖的痕迹,不用说着就肯定大白于天下了。而那个唯一的盗墓者隐两千年而不露一丝痕迹也未免太冤了些。所以我宁愿相信秦皇陵从未被盗挖过。想想也对,历史的传说,现代化的勘测无不指向秦皇陵内机关凶险这一事实。个人,恐怕无人有胆去甘当殉葬吧!

  最后就是土夫子了,由衷的敬仰他们。离奇的经历、渊博的知识、强大的技能无一不令人神往。话说一个高深的盗墓者必是一个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堪舆学家、建筑工程大师甚至还得是心理学家等等,给他个院士头衔不为过。记得一句主人公的话:“为了获得一点点财宝不惜毁坏一个文物,也就是最低级的盗墓者才做的出来!”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2)

——小说盗墓笔记读后感

小说盗墓笔记读后感1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xx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3)

——盗墓笔记有读后感

盗墓笔记有读后感1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4)

——盗墓笔记读后感10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2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3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只是一个比喻)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这些都不是重点,对我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结局没有出来的很早以前,空间里出现的那些解释(2009年发表的),其实我也拿不准三叔结尾的时候会不会写出来这些。我很欣慰的是(三叔和解连环)这个情节,还有(考古队)都出现和我空间里面的解释吻合,最起码假假真真还是没有辜负大家,呵呵好了不唠叨了

  我最遗憾的是臧海花没有写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盗墓笔记读后感4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5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6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7

  “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

  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8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

  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9

  《盗墓笔记》,一部网络畅销小说,一部悬疑重重,而引人入胜的小说。每一个人物描写都很细致,每一个细节都很精彩。

  因为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位置的一部战国帛书,使五十年前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更是牵连到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孙子,他从一个小小的古董店老板变成了盗墓者。一次的盗墓,又引发了从西沙、秦岭、长白山到新疆、广西、四川,最后,终于解答了上一辈的秘密。

  大结局很不完美,虽然对于这个不甚完美的结局,心里总觉得不太舒坦,我却深深地知道,我感谢他——南派三叔。因为有他,才有了这本书;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边看书,边幻想,边积累;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有时心潮澎湃,又有时激动不已;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认识铁三角,认识老九门。即使这个结局是任何人,任何喜欢《盗墓笔记》的忠实读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潘子死了,云彩死了,铁三角最终各奔东西……但是,毕竟他笔下的字,曾经让我们欢天喜地,也心酸难过过。

  看完后记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20xx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5)

——《盗墓笔记》初中读后感3篇

《盗墓笔记》初中读后感1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初中读后感2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初中读后感3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6)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3篇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1

  童年,童年,童年呀!

  我们爱着的童年,我们念着的童年。 童年的我们,开心地笑,快乐地笑,无忧无虑的成长,有大米饭吃,有好衣服穿,可以乐滋滋地数长辈给我们的零用钱,还可以进学校上学。而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多么的可怜,幼年丧父,不得不跟着脾气暴躁的爷外公和慈祥的外婆生活,又接二连三地失去了朋友和亲人。几年后,又失去了他的母亲,外公外婆又分了家,迫于穷困他不得不早早的走上了社会。 来自:作文大全 他的经历,在我们眼中简直就是不可想象。如果把我们的童年生活比作天堂,那么就可以说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对我们来说就是地狱。没有了父亲的疼爱,只有外公的严厉;没有了母亲的关爱,却得到了外婆的疼惜;没有了快乐的笑声,但却自己寻找快乐;他努力寻找快乐,寻找幸福,虽然会挨外公打,会受外公骂,但他总是那么“犟”,那么执着,为此,我十分佩服他。但是我想他也很幸运,有一个这么好的外婆,脾气好,性子也不急,总是对每一个人都很好,都很关心他们,即使受到了高尔基外公的欺负也不哭不闹,总是很好的告诫她外公,很好的告诫高尔基不要像他外公一样,要好好的生活,善待他人。

  但是我想,现在和他的身世差不多的人也不在小数吧,家庭穷困,或者还有一群弟弟妹妹,长辈们不可能总关照着你,会有委屈,会有伤心,但我认为要学会理解他人,关心他人,善待他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比起他们来,我是一个幸运的宝贝,有爸爸妈妈疼,有长辈们爱,更有好朋友陪伴,生活得很好很好,很快乐很快乐,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我想我也应该要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爸爸妈妈为我的付出,学会感谢亲朋好友对我的关心与帮助。有了他们,有了他们的关爱,我的童年不再干白枯燥而是丰富多彩,不再难过而是快乐!

  我们,不该要求亲人们,朋友们一定要时时刻刻关爱自己,我们要自立、自强,像高尔基那样在逆境中发愤图强。我们,该学会付出而不是索取!

  愿我们的童年都是美好与快乐!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曹文轩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书中描绘了主人公阿列克塞悲惨的童年。阿列克塞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从父亲去世时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的悲伤。他们搬家到了外公家里,加入了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和蔼的外婆给他带来了许多欢乐,可也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很快,这个大家庭四分五裂。阿列克塞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过着流浪生活。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他饱受欺辱,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但他还是熬了过来。最让我震撼的是阿列克塞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进街上,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虽然常被人笑话,可他却不以为然,因为他坚强不屈服,敢于与困难作斗争。

  阿列克塞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女,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我们多幸福啊,每天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我们被父母宠着,要啥有啥,不愁吃不愁穿。父母经常去超市买各种各样的美味的食品给我吃,肯德基,麦当劳更是经常去。而我却挑三拣四,不吃这不吃那的;我们的衣柜里面都塞满了漂亮衣服,玩具堆满了储物柜;我出入家门还有小车呢。寒暑假父母还常常带我去旅游。学校还经常带我们去春游、秋游。我们的童年和阿列克塞的童年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应该要懂得珍惜啊!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3

  童年这本书是苏联的高尔基著的,这本书讲的是高尔基他生于一个木工家庭,因父亲早逝,随母亲寄居祖父家。11岁就开始当学徒,饱尝了人间的苦难,作者通过对自己的童年展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一位进步青年的成长历程,同时也反映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社会的黑暗。

  这其实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从父亲死后,阿廖沙跟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家写起 讲述了他不幸,动荡,凄苦的童年生活。阿廖沙的外祖父有一家柒坊,但它吝啬,贪婪,装横,残暴,经常毒打妻子和孩子们,狠心的剥削手下的工人,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龌龊的市侩,为整日为争夺家庭财产而争吵斗殴,还疯狂地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的早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和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和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可亲,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但他在如此污浊环境中始终着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乐观和充满爱心的人。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拥有灿烂的童年,彩色的童年,没有烦恼的童年,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多数孩子不曾领会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家人勾心斗角,为争财产而六亲不认,打架斗殴这种事,几乎不会在我们家中出现。更不会发生折磨人致死这种"恐怖事件"。仔细比较之下,我们现在的孩子显得太过幸福了,仿佛每天都生活在温室里,不用担心天寒地冻,不用担心忍饥挨饿…幸运之神总是眷顾着他们。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7)

——600字读后感3篇

600字读后感1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8)

——夏感读后感600字3篇

夏感读后感600字1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书摆在我的面前,这本书就是《夏洛的网》。这本《夏洛的网》以往感动了三万多个人,还能不感动我吗?

  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里面的资料深深的吸引了我……

  小姑娘弗恩家里的母猪又下了一窝猪崽,其中一只是落脚猪,弗恩的爸爸拿着斧子要杀死这只落脚小猪,弗恩把小猪救了下来,给它起名为威尔伯,并且安排威尔伯住进了谷仓里。弗恩天天给威尔伯喂牛奶,还与它玩。有一天,有个细弱的声音响了起来:“威尔伯,你愿意与我做朋友吗?”就这样,威尔伯结识了新朋友夏洛特。一只灰色的蜘蛛。

  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威尔伯长的越来越胖了。然而一个丑陋的消息打破了威尔伯的生活。一只老羊告诉威尔伯,它将成为餐桌上的主菜。威尔伯吓坏了,它大哭起来:“我不想死……”,夏洛特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特在房上忙了起来。清晨,主人惊奇的发现房门前的蜘蛛网上竟然织着“王牌猪”这三个字,威尔伯没有想到这三个字彻底改变了自我的命运,最终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获得了异常奖和一个完美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特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另外,我还注意到了一个主角那就是坦普尔曼。一只灰色的老鼠,它自私自利,叫它帮忙去废纸厂叼一张带字的纸时,它还要报酬才肯去做。

  这本感动了三万多人的书同样也深深感动了我,夏洛的那种为朋友为友谊为生命奋不顾身的精神彻底震撼了我的心,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有一种很珍贵的.东西。友情,有时候这个叫做友情的东西是能改变命运的。

  我想我们必须要学习夏洛特的聪明头脑,还有那种为朋友生命奋不顾身的精神,而不要像坦普尔曼那样自私自利。

夏感读后感600字2

  在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蜘蛛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也让我心中多了许多感动。

  小猪威尔伯原来可是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还差点惨死于阿拉布尔先生的斧子下。逃过一劫的威尔伯后来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真挚的感情,可是好景不长,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但作为好朋友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幸福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真挚的,也是幸福的。小猪威尔伯因为有和夏洛的这段友谊,是他免于成为熏肉火腿,在夏洛死后,小猪威尔伯细心地照料,使得夏洛的后代得以延续。这段友谊是纯洁的,也是无私的。为了一句诺言,夏洛为威尔伯无私的奉献,她把毕生的精力都给予了威尔伯,到死的那一刻,她也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很难找到如此的真诚,尔虞我诈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蜘蛛夏洛教会我们坚持的美、坚守的一生。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的珍贵。在我困难的时候,多亏朋友的帮助让我度过难关。当我有什么东西忘带时,他们总会义不容辞地借给我,而我和朋友之间总是会多一份宽容,少一分争执。友谊让我们获得了快乐,所以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友谊。最后,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在冬天的一缕暖风中,威尔伯送走了夏洛的子女。生命是严肃的,是毫不留情的,死亡也是如此。夏洛的死绝不是一场悲剧,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她的一生是圆满、善良、朴实的。伴随在那声“再见”和那已经飘零的蛛网,她永远活在威尔伯的心中,也活在了我的心中。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9)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菁选3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2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3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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