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娄塘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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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娄塘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策划方案

2023-10-08 12:48: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娄塘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娄塘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策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安排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学校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学校招生计划

  2021学年,娄塘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4个班,六年级3个班。

  三、划片学区范围

  嘉定工业区娄塘社区、娄塘村、泾河村、赵厅村、娄东村、草庵村、陆渡村、三里村。

  四、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工业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xx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工业区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xx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工业区就读大班的适龄儿童家长(叶城幼儿园、清水颐园幼儿园、朱桥幼儿园、娄塘幼儿园、协和南苑幼儿园)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在工业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工业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及时告知家长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学校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工业区公办小学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工业区公办小学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工业区教委、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五、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工业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经现就读小学在2021年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xx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工业区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工业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工业区户籍或持有工业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工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工业区小学(南苑小学、叶城小学、朱桥学校、娄塘学校、民办娄塘小学)五年级就读的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xx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工业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截止日。

  5月23日,工业区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学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入学安排原则

  (一)就近入学

  1、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xx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xx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2、初中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xx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xx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3、人户一致的对象:本区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
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工业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方案,体现区域特点,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工业区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工业区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或积分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通过微信、网站和其他形式向社区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

  3月20日起,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条件、课程设置、师资水平、特色项目、招生信息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学校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和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并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

  3月30日,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落实承诺制度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不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录取学生时不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

  八、其他

  招生工作是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升学指导,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领导,在招生政策和升学辅导方面,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录取、编班等工作,杜绝各类招生工作的不正之风,出现任何不规范操作的行为。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志荣(校长)、朱燕(副校长)、葛加惠(副校长)、孙利环(教导处常务副主任)、郑贯英(小学分管教导)、徐文礼(新中考研究室主任)、诸燕(政教主任)、金剑(总务主任)、盛瑞(教导助理)、 王艳松(校家委会主任)等同志组成。王志荣同志任组长,朱燕同志任副组长,孙利环、郑贯英同志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徐晔同志担任电脑操作员。希望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健康地进行,努力构建娄塘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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