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城管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管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城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严格规范我局的各项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实行“三项制度”达到100%,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记载、执法信息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二、主要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法制宣传监督股制定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法制宣传监督股统计汇总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应当包括姓名、单位、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办公室、法制宣传监督股把上述执法人员信息分别推送到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
3.法制宣传监督股(城管窗口)要通过设置公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姓名和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填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4.法制宣传监督股建立双随机抽查公开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并公示;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5.法制宣传监督股(行政服务股)编制、更新本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逐项列明项目编码、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或处室、执法依据、办理时限等要素;有关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完善本局的行政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经审核后公示。
6.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规定规范着装、佩戴标识。
7.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的执法文书应当包含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出具执示文书时,要主动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8.建立行政执法统计报送制度。各执法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季度执法数据报送至局法制宣传监督股;法制宣传监督股将数据汇总,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推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按要求通过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全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9.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载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由城管窗口推送到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由局办公室推送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双随机抽查计划、检查结果由法制宣传监督股推送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法制宣传监督股制定本局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用语,法制宣传监督股按照要求统一的格式文本和规范用语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3.法制宣传监督股牵头,各执法单位逐步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电子化管理,规范和完善以“零接触”形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电子执法文书和案卷。
4.推行音像记录。各执法单位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合理确定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采用相应的音像记录形式。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实施询问当事人、证人、检查场所、物品,证据保全、查封、扣押、抽样取证、实地核查,留置或者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涉及强制拆除、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5.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备相关股室、各执法单位需要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
6.制作音像记录示范视频。鼓励相关股室、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各执法单位按照不同的执法类别、执法环节制作音像记录示范视频,指导执法管理人员进行音像记录。
7.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
8.法制宣传监督股牵头,相关股室、各执法单位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发现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法制宣传监督股制定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法制宣传监督股具体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局党组统筹考虑、合理设置法制审核机构和配备人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人员调整到法制审核岗位。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3%。
3.法制宣传监督股牵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相关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提供条目式清单,然后法制宣传监督股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全局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由局办公室通过城管网站向社会公布。
4.法制宣传监督股应当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是否合法,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运用裁量基准是否准确适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方面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形成具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城市管理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县工作要求、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城管建设考评和全局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定期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对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三)保障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和场所,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执法装备和设施建设需求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