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经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按照“规模企业抓入库、临界企业抓培育、中小企业促成长”的原则,遵循“筛查纳新一批、挖掘提升一批、‘个转企’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全市服务业企业的管理、服务和扶持,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提高“规上”服务业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二)总体目标
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稳居X市前列。
(三)任务分配
经普查,截止X年X月底,全市共有服务业企业2023户(其中:“规下”企业1942户),个体户4902户。按照不低于“规下”企业总数1942户2%的比例,确定X年新增纳统入库目标为55户,分配至42个部门单位。
二、职责分工
1.服务业办:负责“规上”企业培育和入库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规上”企业培育发展的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培育信息,配合统计局完成纳统入库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2.统计局:做好新增“规上”企业的审核、确认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3.发改委:负责争取中、省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优先支持“规上”企业实施的项目。
4.交通局:负责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汽修行业的摸底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5.卫计局:负责做好民营医院的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6.司法局:负责规模以上私营司法机构的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
7.文广局、文产办:负责文化、娱乐、网吧等行业单位的摸底排查、申报入统,重点做好文化产业市场主体“个转企”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扶持和奖励事宜;督促、指导、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工作;参与联合执法。
8.旅游委:负责旅行社及旅游配套服务等行业单位的摸底排查、申报入统,督促、指导、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工作。
9.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符合条件的商务服务、物流、家政服务等行业单位申报入统及联网直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参与联合执法。
10.市场监管局:引导、鼓励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按季度向服务业办提供全市“个转企”登记信息,新注册登记及注销企业的情况;参与联合执法。
11.金融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民营金融服务、融资担保机构的申报入统及联网直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2.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分工负责,协调、督促、指导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中介,城市公共管理、城市保洁绿化及公共停车服务等行业单位进行申报入统,住建局协调好现有房地产企业数据的上报工作。
13.人社局:负责就业服务、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创业指导等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摸底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14.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季度向服务业办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情况;协助市场监管局做好“个转企”工作;参与联合执法。
15.财政局:将“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核拨奖励资金。
16.科技局:引导和协助“规上”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为纳入培育库中的企业争取上级科技扶持资金;协调、督促、指导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申报入统,牵头组织实施科技服务业企业的扶持奖励,督促指导入统企业开展联网直报。
17.教育局:负责做好民办学校、私立教育培训机构的摸底排查,定期向服务业办提供全市民办学校、私立教育机构基础信息。
18.民政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民办非企业变更为企业或变更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等工作;负责做好民办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及申报入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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