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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勤俭常务副省长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是经省编委领导批准,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历来高度重视。省编委主任、省长赵正永近期多次听取省编办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机构编制问题。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正永省长就主持召开省编委会,部署今年主要工作。本来今天赵省长要亲自到会做重要指示,因另有重要安排赶不过来。今天上午,绪刚同志按照省编委的思路,总结安排了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机构编制工作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陕南特大洪灾等不利影响,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0021.5亿元、增长14.5%,完成财政总收入1800.85亿元、增长2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695元和4105元,增长11.1%和19.4%,继续保持了经济较快向上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人民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结果,也与我们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努力转变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分不开。
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乘势而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管理、法制化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研究,注重创新,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省政府机构改革圆满结束,市县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加快,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研究拟定了西咸新区、煤炭安全、渭河治理、食品安全等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意见;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医疗、文化、司法等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构体制保障。这些工作的积极推进,人民群众是欢迎的,省委、省政府是满意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构编制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例如:政府职能定位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
行政运行成本过高;
事业单位管理还相对薄弱;
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研究谋划“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机制保障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省人大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推动“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实现“三个上台阶”、“三个大幅提升”、“两个明显改善”、“一个大跨越”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这是引领“十二五”时期我省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人大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好“十二五”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是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任务。
机构编制部门在研究确定工作规划和思路时,要紧密围绕“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按照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要着眼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十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部署,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制定我省今后五年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构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责任清晰、运转高效的目标,积极研究探索有机统一的大部门机制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切实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要立足于优化配置资源,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强化管理创新,研究提出“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的有效措施,处理好严格控制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制度,努力实现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努力做好2011年机构编制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省的机构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精心安排,协同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巩固和深化省政府机构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改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借鉴。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研究分析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重点和途径,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努力使政府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按时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目前,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关键是运行效率的提高和改革的深化。市县编制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5月底以前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任务。省编办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各市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坚决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同时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别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陕南移民搬迁和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对城镇化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理念和实践上都必须进行深入的研究。做好岐山县蔡家坡镇、南郑县大河坎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符合经济发达镇区域特点和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经济发达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改革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紧迫感。适时开展省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做好分类改革准备。事业单位要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机构规模和编制数量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要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清理规范,职能消失的或所承担职能划入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一定要撤销,对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关的,职能发生转变的事业单位要进行整合,同时要加强对保留事业单位的规范管理。省编办要加强调研摸底,拿出方案,稳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严禁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向差补、全额转变,转企和撤销的事业单位要注销事业法人并向社会公告。改革不能走回头路,特别是一些因为承担行政职能,依靠行政收费维持运行的事业单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不再承担行政职能,这些事业单位要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对一些原本是市场主体,依靠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单位,要促使其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加快发展。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文件,待中央提出具体的改革指导意见后,再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机构编制“12310”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的社会监督作用,确保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制进人等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各级机构编制、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及主管部门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建立健全事后纠错机制和事前预防教育机制,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编委,有违法违纪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编办“五不准”要求,从严管理。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性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在今后一段时间,行政机构一般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提高机构规格,确因工作需要成立机构、增加编制的,要坚持撤一建一、内部调整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确保“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编制在一届政府任期内不做调整。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进一步严格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各类不同编制的使用范围,严格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要继续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控编单”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要在严格控制总额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盘活现有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计划使用、动态调整、科学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八)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形势下遏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省编办要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四部委的通知要求,抓紧拟定我省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的办法,加快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支持配合力度,2011年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全省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实现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管理目标。
四、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大局的能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大力支持机构编制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充实机构编制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机构健全,职能明确,运行顺畅。要把那些讲党性、顾大局、谋长远的同志选拔到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岗位上来,使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配合,支持、理解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未按审批程序自行设立的机构和配备的人员,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经费,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考录调配人员和核定工资,协同配合做好机构编制的控制工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编制观念不强,法规意识淡薄,每增加一项工作,就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加大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压力。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注重通过转变职能、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科学配置内部资源,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聘用人员的,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化解矛盾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部门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大力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研究、探索、处理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要解放思想,创新机构编制工作机制,以创新的办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坚持廉洁从政,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审批权,严格规范公务行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的殷切期望。
同志们,做好今年和“十二五”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希望同志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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