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菁华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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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菁华2篇

2023-01-24 13:30:1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的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的。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菁华2篇,供大家参考。

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菁华2篇

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的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的。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 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1

现在用人单位在选择用人时都会有一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来看看劳动者是否能够成为正式员工,那所谓的试用期在法律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吗,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与正式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吗?今天小编要为您详细介绍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怎么写。

试用期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试用期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像正式劳动合同那样具体,但是劳动者切记试用期不可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小编在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试用期劳动的内容,为了防止自己的利益有损失,小编建议如果您还有试用期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会根据您的不同情况对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合法的试用期劳动]

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霸王条款,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隐性地区,而这些违法设置的霸王条款其实是无效的。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看以下详细介绍。 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2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试用期不签合同如何处理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因此,用人单位对此比较重视,纷纷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有很多。

很多未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等试用了以后再签也不迟,不试用怎么知道员工是否是单位需要招聘的人呢。这种认识和想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二、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尽快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有可能拒签合同情形的劳动者,在满一个月前应立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已经满一个月的,也要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此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对于这些没有诚信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般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说立即终止与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虽然会损失一些招聘成本,但是可以减少支付双倍工资及经补偿金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更多损失。

在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怎么做才能合法解除与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呢?

试用期内是否符合录用的条件的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对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负举证责任。

对于什么是录用条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应包括共性的和个性的两个方面。共性的录用条件是指所有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竞业限制义务、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而个性的录用条件则是针对每个岗位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资质要求、技能要求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个性的录用条件可以与劳动者单独约定。

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问题上,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制订出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录用条件,并告知员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录用条件必须由用人单位单独制定,招聘广告上的招聘条件不能视为录用条件。公司需要告知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并保留已经告知的相关证据。

2、要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按录用条件进行考核。经考核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应将结果告知员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3、在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之内就解除,一旦拖过试用期,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解除合同应提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及时通知劳动者并告知解除原因,不能及时下达书面解除通知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如电话等先行告知,并在之后补发书面通知。建立了工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注意依法书面告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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