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区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XX、XX的主要负责人和区纪委委员代表作了述责述廉述职报告,XX同志通报了全区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XX同志总结了XX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今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着重强调四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认识,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深刻领会中央的坚决态度。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在十八届中纪委历次全会上,中央多次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去年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会严厉指出“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并提出要“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据专家分析,用“治病树、拔烂树”,既是在表达中央持续反腐败、反“四风”的决心,同时也向党员干部传递了三层意思:一是奉劝那些尚未触及“红线”的干部管好自己的手脚;
二是警告那些已经“生病”的干部赶紧“收手”、接受“治疗”;
三是宣判那些“病入膏肓”的干部,中央只会坚持“零容忍”。在春节前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提“减存量、遏增量”的反腐思路、首提“重构政治生态”、首谈周永康案,这些信号既是在宣誓从严治党的决心,更是在释放今年反腐“治本”提速升级的重要信号。对于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始终做“清醒人”,决不能犯糊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准确把握复杂严峻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现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省委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做出了“三个不可低估”的重大判断,市委雷洪金书记在市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当前“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纪律不严的现象在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
责任不强、担当不够、执行不力对事业发展的消极影响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从大处讲,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
从现实看,破坏发展环境,危害政治生态。如果解决不好,党的形象将受到损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势必受到影响。大家务必要清醒认识、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重大判断,并以此作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三,清醒认识力度空前的举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十八大以来,中央动真格、不手软,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据媒体通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数十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充分表明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决心惩治腐败。或许有的同志会认为中央关注的是“高官腐败”,查处的这些案件离我们很远,作为基层干部也没有“能耐”做那么大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事情。但从近年来发生在基层的腐败案件来看,特别是从前面通报的全市、全区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来看,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刻警醒的地方。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把“小官大贪”问题比作“‘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严厉要求查处腐败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搞指标、上不封顶”。这些情况足以说明,中央在推进反腐败斗争方面,措施有力,力度空前,越往后必将执纪越严。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更加鲜明地体现在推动XX追赶跨越奋力崛起的具体实践中。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关于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央和省、市委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钟淳同志结合我区实际已代表区委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压实两个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必须紧紧抓住,坚决落实。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务必要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经常研究、经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挂帅就要出征,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绝不能做“甩手掌柜”。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监管,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二是要严格监督责任。去年以来,区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全市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勤政廉政“十要十不准”,并实行签字背书、责任清单、台账管理等系列制度规定,受到省、市纪委的高度肯定。这些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停留在纸上、空转在文件里,必须逐条对照、认真落实。要切实强化压力传导,重点抓好区乡两级党委政府、区级部门党组、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约谈督责、责任报告、述责评责、巡察考核等方式,把压力横向传导到边、纵向传导到底,促使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思想上重视、精力上聚焦、措施上强化,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要严格追究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尤其要突出问责,确保“两个责任”在全区上下得到全面落实。这里,我代表区委再次重申,凡是对党规党纪执行不严、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或接连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重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一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有责必问,确保责任落地。
第二,突出从严治吏,全面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突出严字当头,从严选干部、管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营造政治生态。一是要从严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干部出问题,首先是从思想滑坡开始的。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重点要做到“五个加强”: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解决好“总开关”问题;
二要加强党性党风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摆正公私关系,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三要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
四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深度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要结合近年来省市和区内查办的典型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要加强政策业务知识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准确把握上级工作要求,确保正确履职行权,确保尽责不失职。二是要从严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鲜明“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突出实绩、勇于担当、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任条例》,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宜,把有状态、有思想、有本事、有实绩的干部选拔出来、重用起来。要坚持公道正派选干部,把防止“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攻坚点,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标准和条件,把好重点环节和关口,实行全程纪实“留痕”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落实“五重”要求,“重视选用信念坚定、与党同心、政治过硬的干部;
重视选用思想解放、敢于担当、能打开工作局面的干部;
重视选用务实肯干,长期扎根一线,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的干部;
重视选用真心为民,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的干部;
重视选用清正廉洁、品行端正、能守得住底线的干部”。对怕担责任、为官不为、得过且过、作风漂浮的干部要坚决进行调整。三是要从严抓好干部管理监督。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监管本身就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更是一种保护。要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摒弃好人主义,真正本着对同志关心、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动真碰硬地把党员干部管起来,确保党员干部行为不偏向。要加强领导班子定期综合分析研判和调整优化,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和干部作风、廉洁问题函询、诫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决不能听之任之、回避矛盾。要全面加强对重要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要把从严要求和关心关爱结合起来,切实帮助解决干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第三,坚持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作风建设是防御战、持久战、攻坚战,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要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狠抓的勇气、严抓的耐心、常抓的韧劲,使清风正气成为自觉、形成习惯,让群众不断看到作风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化作风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3个方面:一是要巩固成果。去年以来,我们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四风”和好人主义方面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得到遏制,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更要清醒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以“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韧劲,把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变为常态化的作风建设。要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解决整改不彻底的难点问题,巩固提升现有成果。要梳理盘点巡视反馈意见、社会评价反馈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一件一件认真整改,坚决推进、加快完成,逐项落实、逐一销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二是要严防反弹。紧紧扭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改进作风的系列规定这条主线不放松,紧盯作风问题的隐形和变异,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紧,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当前尤其要坚决整治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补贴、庸懒散浮拖等不正之风。要深入查找作风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近年来作风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针对薄弱环节和出现的新情况,完善和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既要让违规违纪者受到惩戒,又要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要树立新风正气。“纠四风”不是目的,树新风才是根本。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道德素养和纪律观念,带头守正道、扬正气、作表率,真正使“三严三实”成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大力弘扬读书学习、调查研究、真抓实干、雷厉风行、艰苦奋斗“五种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践行“五个一线工作法”“四真群众工作法”,精心选树一批“群众满意的好干部”等先进典型,努力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第四,加大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只有惩处得力,教育才更有说服力,制度才更有约束力,监督才更有制衡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惩治这一手最为关键、最为紧要,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一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反腐败问题,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态度十分鲜明,就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必须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的刚性要求,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理直气壮查办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始终保持“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的高压惩腐态势,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二是要突出惩治重点。盯紧重要领域、盯牢重点部位,既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领域的案件,也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小官大贪案件;
既要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体制内腐败”,也要坚决打击不法分子以行贿等手段“围猎”干部的“体制外腐败”。当前,尤其要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
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
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严惩“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是要坚持抓早抓小。立足于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探索建立主动发现和揭露问题机制,通过日常监管、交心谈心、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做“扯袖子”“拉领子”的工作,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系统性问题。现在,越是处在重要岗位的干部,越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腐蚀攻克的对象,自己就越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组织上也越要对他负责,为他扣紧“紧箍咒”,作为管理监督的重点。纪检机关既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也要引导群众客观反映问题,注重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系统论述了纪律建设,强调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鲜明提出“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必须遵守的党内规矩。我们要深刻认识纪律和规矩是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聚合剂,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防护网,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和规矩是生命线;
对于一个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是高压线。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规守纪的先决条件。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始终把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终身责任,自觉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
要深刻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时刻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摒弃侥幸、麻痹心理,切实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要坚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时刻按照党的原则办事,时刻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
第二,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对党忠诚,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五个必须”要求,以坚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自觉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坚决不听、不信、不传各种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和灰色言论,确保在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划清界限;
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政令畅通,决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第三,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是无条件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说到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尽责,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旗帜鲜明地强调纪律、执行纪律,要让每名党员干部都明白一个道理,当了党员、做了干部就意味着比普通公民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把严明党纪作为抓党建、抓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做到自身正、自身净的基础上,要敢抓敢管、敢唱黑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带头讲规矩,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组织原则、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履行党员义务等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制度、明法度、严约束,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操作、可问责的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减少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
第一,强化权力监督,规范干部履职行为。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往往是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突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划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使,坚决防止权力滥用。要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持续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公开中接受监督。要着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确保“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时刻警醒自己秉公用权,严格按规矩、按程序办事,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第二,堵塞机制漏洞,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体制机制存在漏洞,是一些领域和环节发生腐败案件的根本原因。要着力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中央正在抓紧对《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我们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的同时,要注重与中央和省市委出台、修订的法规制度搞好对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切实以刚性约束把权力关进笼子。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分权制衡;
执纪执法机关要围绕建立健全“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探索推行“一案四查四建”,切实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避免制度真空,堵塞腐败漏洞。要突出抓好公共权力的治理,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压缩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也会形同虚设。从一定意义上说,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后果更严重。我这里特别强调,对于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车管理使用以及村级集体“三资”、工程项目及村居财务管理等系列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坚决执行、严格落实,凡是“越界犯规”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第三,落实“三转”要求,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中央和省市委对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了统一部署,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要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成果,把不该管的事情交出去、交到位,更好地适应履职需要。要加强派驻监督,派驻机构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强化监督问责。要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的政治信念,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全面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同志们,以上是我代表区委就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强调的四点意见。下面,我就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带头廉洁自律,再集中强调三点:
第一,正确履行责任。今天通报剖析的这些案件,确实值得深刻反思、高度警醒。一方面,我们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要追根溯源,引以为戒。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有其自身原因,但也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监督不到位不得力密切相关,这与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的“领导班子成员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经常性不够,落实‘两手抓、两手硬’‘一岗双责’存在差距”有直接关系。去年以来,省、市、区委陆续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和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三个意见”,对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研学,把这些文件明确的任务、措施、要求,一项一项的搞清楚、一条一条的弄明白,既要知道有哪些措施、哪些任务,更要知道自己有哪些责任,该如何去操作、如何去推动落实。区委也会将其纳入今年领导干部专题法纪廉政考试作为必考内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不断上紧党风廉政建设发条,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自身、班子、队伍不出问题。
第二,守住廉洁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是对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作风的要求,也是群众评判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值得信赖的重要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讲,守住廉洁底线,就是守住为官、做人的尊严。这里,有三句话与大家共勉。一是对法纪多一分敬畏,就多一分安全。一个人只有敬畏法纪,才能慎初、慎微、慎行。反之,目无法纪,必然迷心智、乱言行、丢操守。二是对欲望多一些克制,就多一份踏实。无数案件一再警示,有的领导干部随着职务的升迁,贪图享受的欲望在变强,对一些看似小节的东西不在乎,不知不觉中就变了质,直到最后栽了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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