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域社会年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县域社会2021年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除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本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巩固取得的成效。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行为以及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蔬菜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瘦肉精”专项整治。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为重点,对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二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户和禽蛋中违规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入厂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兽药监督所负责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和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屠宰办负责动物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畜牧股、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养殖环节“瘦肉精”整治并抓好落实)
(三)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以水产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以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及非法投入品为重点,打击使用违禁兽药及非法添加物行为,管控违反休药期规定上市行为。(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畜牧(水产)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抓好落实)
(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在春耕、秋冬种等重点时节,从产、供、销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兽药监督所、饲料办并抓好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有关股站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开展,统筹安排,加大执法力度。局成立了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明确专人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各相关股站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体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县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的原则,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等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和潜规则;局各相关股站要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档案不完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不落实等问题。
(三)加大监测力度。各相关股站加强监测,完成省、市监测任务,确保监测品种和范围对主要农产品和投入品全覆盖,做到真抽、真检,完成市年初分配的检测、抽样任务。针对主要风险点、不同品种、区域和季节特点,及时开展专项监测、跟踪监测和监督抽查。按时完成各级抽样任务、送样任务,对问题产品和区域及时跟进监督抽检,经确证检验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并按要求报送抽检结果和查处情况。
(四)加强协调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局属相关股站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蔬菜办、畜牧股、饲料办、兽药监督所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种养殖档案的填写、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五)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参与制修订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相关股站参照省、市农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与标准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生产记录台账。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养殖场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加大“二品一标”认证力度,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2018年我县顺利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2020年10月通过动态管理考核,各相关股站要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可学可看可推广的监管模式,争取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六挂钩”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七)推进机制创新。局属有关股站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总结社会治理中的农业农村经验。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宣传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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