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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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全文完整)

2023-04-24 18:00: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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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全文完整)

2022年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

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市监建设,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xx建设的决定》《xx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美丽愿景,坚持“智治法治、专业专注、精准精彩”工作目标定位,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普及,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系统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切实做好本系统、本领域的普法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市系统要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充分运用系统培训、业务培训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形成长效学习机制,深入拓展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广度和深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积极参与宪法日、宪法月活动,扎实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学习宪法、人人遵守宪法、人人维护宪法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紧跟党的科学理论创新步伐,建立健全“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演讲比赛、党课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认真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围绕保障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入贯彻******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质量治理变革,为持续推动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创新建设质量强国标杆省份贡献xx力量。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治理现代化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明确规则、划出底线,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防范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党委书记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其中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培训等活动。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履职履责的内在自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八)精准开展纪念日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有力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居民、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九)扎实开展全市系统“学法考法”活动。认真组织2022年度“线上学、季度考、集中赛”活动,积极参与2022年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主动配合省局完善全省系统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题库、建立全省系统“学法考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库清单。

(十)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日常监管全过程。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有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相关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普法宣教活动、未报送相关报表材料或报送不及时的,将在市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中给予相应扣分,其中全年未开展一次普法宣教活动的单位将不赋分。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单位既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又要注重依托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教网络。各单位要注重总结落实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水平。相关普法信息宣传情况及时报市局法规处备案。

附件: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任务

相关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主要形式、时间安排

责任处室

1

组织局机关开展涉及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公文写作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法活动;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宣传。

《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市局全体干部职工。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办公室

2

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牵头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参与学法考法活动;组织全市法制干部及公职律师法律素质培训;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全省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暨微视频评选活动。

《***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律法规及规定。

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内法制干部及公职律师;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法规处

3

积极宣传企业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监管、企业信用修复、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等法律法规政策。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等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信用监管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市场主体;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信用监管处

4

积极宣传《拍卖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xx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xx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拍卖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xx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xx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市场合同业务条线工作人员;消费者;市场主体;市场管理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市场合同处

5

加大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提高广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与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

《广告法》《xx省广告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广告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广告处

6

市长质量奖、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宣贯。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从事相关具体工作的人员;消费品生产者;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质量发展处

7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全市产品质量监管和抽查抽样人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人员法制培训,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干部法律水平。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xx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产品监管业务条线工作人员;生产企业;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产品监管处

8

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食品协调及抽检业务条线工作人员;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宣贯活动。

食品协调处

9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积极宣贯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重要食品安全标准。

系统内食品生产业务条线工作人员;食品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采取履责报告活动、条线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

食品生产处

10

深入开展食品流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执行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食品流通业务条线工作人员;食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开展网络学习、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宣传培训等方式普法。

食品流通处

11

做好《食品安全法》等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努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水平。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餐饮业务条线工作人员;餐饮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餐饮处

12

组织“世界标准日”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和普及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知识;开展《xx省标准化条例》的宣贯工作。

《标准化法》《xx省标准化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标准化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对标达标企业;社会公众。

以“世界标准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宣贯活动。

标准化处

13

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服务活动,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组织开展“69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执法干部法律水平。

《计量法》《xx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计量法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计量与合格评定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各级计量管理人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相关人员;企业和市场管理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宣贯活动。

计评处

14

组织系统内安全监察人员以新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内特种设备业务条线工作人员;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特种设备处

15

组织《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与药品生产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贯。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药品生产监管业务条线工作人员;药品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药品生产处

16

组织《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与药品经营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贯。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药品经营监管业务条线工作人员;药品经营企业、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药品流通处

17

组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器械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医疗器械处

18

组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化妆品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化妆品监管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化妆品处

19

积极宣传与市场监管相关的科技发展、技术装备和科研立项、技术引进、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和内部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xx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市局全体干部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系统内财务与科技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全年不定期开展宣传培训。

财科处

20

组织安排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各类网络学院网上学习课程;组织制定市局培训计划;组织全市系统年度军队转业军官、基层一线干部、初任转任公务员等的培训工作。

《公务员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市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

贯穿全年。

人事处

21

做好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市局党员学习党内法规。

《中国***章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的党内法律法规及规定。

市局全体党员。

贯穿全年。

机关党委

22

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工作。

《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注册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市场主体。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注册分局

23

开展《电子商务法》《xx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平台经济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

《电子商务法》《xx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网监业务条线工作人员;电商企业。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网监分局

24

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xx”行动宣传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放心消费宣传,不断优化放心消费氛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理解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消保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市场主体;消费者;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

消保分局、消保委

25

加大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法律法规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普及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竞争合规意识。

《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xx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xx省企业竞争合规指引》《xx省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价竞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市场主体;消费者;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价竞分局

26

组织开展专利、商标业务相关政策的宣传;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活动,加强对企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普法宣传。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xx省专利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知识产权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商标及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重点企业;社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培训、“426”宣传、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

知识产权分局

27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贯。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药品检查业务条线工作人员;药械化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药品检查中心

28

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扩大社会知晓度。

《行政处罚法》《xx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系统内执法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市场主体;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综合执法队

29

发挥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努力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及时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检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市场主体;消费者;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市食药检院、市计质院、市特检中心

30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市场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市场主体;消费者;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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