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百日会战总结 长岭县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城市品位,全面促进创建省级“三城”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0年百日会战总结 ,供大家参考。
长岭县城市环境
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城市品位,全面促进创建省级“三城”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举全县之力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促进“三城”创建工作开展,强化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清新怡人、文明和谐的最佳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镇内交通秩序等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的极大改善,把永久路、岭城路、永安路、长岭大街打造成样板街路,使“三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努力建设环境舒适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新长岭。
(二)主要任务。
1、开展“百日会战”大讨论活动。从4月1日起,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学校,集中开展以推进“三城”创建、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不同阶层人员参加以“共建美好家园、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座谈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号召人人参与“三城”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文明办、广电局
责任人:梁正、王昕
2、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从现在开始认真开展“百日会战”宣传活动,全面报道“三城”创建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报道基层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三城”创建的生动实践,并以“百日会战”宣传活动为契机,对“三城”创建宣传工作常抓不懈。
(1)开展新闻评论及深度访谈。从4月1日起,县广电局要抽调一组精干记者,对“三城”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跟踪报道,在“长岭新闻”栏目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及时宣传报道,设立“曝光台”,公布举报电话,对破坏和阻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同时利用“记者视线”栏目,针对“三城”创建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专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创办简报。创建“三城”工作简报,开设“百日会战”专栏(专题),大力宣传“三城”创建工作的先进事迹,对破坏公共设施、影响阻碍“三城”创建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披露,定期发行。
(3)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推进三城创建、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好家园”专题,对“三城”创建各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做到有视频、有文字、有图片,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文明办、政府办公室、广电局
责任人:梁正、佟亚洲、王昕
3、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1)加强对占道、跨门经营及流动商贩的管理。对临街商户进行占道、跨门经营的进行严管重罚,对镇内流动商贩进行严格管理,采用疏导的办法安排到指定地点经营。
(2)加强对临街商户灯箱、牌匾制作、安装工作的管理。实行“一店一匾”制度,坚决取缔多余牌匾,在“灯箱、牌匾”制作、悬挂过程中实施“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亮化、统一备案,并提出在新建楼房安装“灯箱、牌匾”之前,必须经城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悬挂,并邀请制作人员进行实地踏查,规范统一的制作标准和样式,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做到“一街一品、一楼一特色”,为我们的城市增加一道新的风景线。
(3)加强对乱泼、乱倒现象管理力度。城管部门应组织精干人员,明确职责,划定区域,实行24小时巡视,坚决杜绝乱泼、乱倒及往垃圾箱倾倒液体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并进行严管重罚。
(4)加强对乱贴、乱画现象管理力度。城市野广告,被称作“城市牛皮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城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在进行日常清理工作的同时追根溯源,重罚张贴者和发布者,并责令其擦
洗干净,同时,坚决取缔临街商户利用墙体字及门板广告进行经营宣传活动。
(5)坚决取缔“三马经营”现象。对于在城区范围内设立马路工厂、马路棚厦、马路商店要坚决予以取缔,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同时实施严管重罚。
(6)加强规划监察管理。对私搭乱建的各种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同时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把工程审批关,认真执行审批程序,合理规划。对新开工建设的楼房、平房,要求手续必须完备,手续不完备的不允许开工,楼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不低于1.8米的建筑围栏,建筑工地出口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严禁进出车辆带泥上路,材料运输车辆吨位不允许超过30吨。对于不达标的建筑工地,在责令其停工整顿的同时进行严管重罚,对于情节严重,不配合工作的施工单位,将清理出长岭建筑市场;对新建平房在要求各项审批程序完备的前提下,严禁占道施工,禁止将建筑材料堆放在路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实施严管重罚。
(7)镇内商户室内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对室内没有排水设施的商户,由卫生监督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并由工商部门责令停业,城管部门全力配合。
(8)加强对各种破坏公用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及绿化设施现象的管理。按照《长岭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对破坏各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及绿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管重罚。同时,县公安局抽调10名精干警力,全力配合“三
城”创建过程中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对破坏情节严重、阻碍工作开展及不服从管理进行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开办、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文明办
责任人:郝向武、朱万辉、林元才、李宏伟、邵德金、韩伟、梁正
4、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维护、包设施管护)制度。各单位、部门、团体、学校、企业及商户应做好门前卫生的清扫和日常管理工作,卫生、工商及城开办等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确保“门前五包”工作落到实处。
(2)镇内街路卫生清扫保洁及清运工作,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清扫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承包责任人,制定详细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环卫工人主观能动性,改变以往人管人的旧模式,用制度约束人,实现管理水平上台阶、工作效果明显改善。
(3)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区四个出口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卫生清扫保洁力度,设立专人管理,及时清扫做到日产日清。
(4)积极开展社区卫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动员市民搞好镇内土路、巷路及居民房前屋后卫生工作,做到无杂草、砖头、瓦砾、塑料袋、粪便等垃圾物,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定点、定时(晚7点至早7点)、袋装投放、液体垃圾不出院,杜绝乱泼乱倒;垃圾点的确定本着方便居民便于清运的原则,由各社区认真研究确定,一般以土路两侧、巷路两端的胡同为垃圾投放点。同时,开展“人人争做好市民”活动,号召全民参与、同心协力共创美好家园。
责任单位:城开办、长岭镇、工商局
责任人:朱万辉、张维军、李宏伟
5、绿化工作。
(1)加快“园林城”建设步伐。绿化管理部门按照“园林城”创建标准,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计划,做好街路、公园、广场、小区、庭院及环城绿化带等绿化改造工作,各项工作确立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限定工作时限,确保工程按时、优质完成。同时,认真开展城区街路两侧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充分展现城市绿化整体美观效果。
(2)加大养护和维护工作力度。近两年来随着我县“园林城”创建工作的开展,城区绿地面积及人均绿地率得到了显著提高,绿化养护、维护工作量大幅增加,绿化管理部门应提前筹划,未雨绸缪,加大养护、维护工作力度。对养护、维护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划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与具体负责养护、维护工作的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对养护、维护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承
包责任制,对养护、维护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及看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树木死亡及人为破坏的,第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停止工作。
(3)齐抓共管全面促进“园林城”创建工作开展。树立“一盘棋”思想,宣传、广电等部门,做好“园林城”创建宣传、动员工作;建设规划部门应对城区绿化做出整体规划,严格制定城区绿线范围,控制单位、居民区及公共绿地预留面积;公安、城管监察部门配合做好树木栽植工作的开展,对阻碍栽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管重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长岭镇做好树木栽植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态势,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城开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明办、广电局、长岭镇、公安局
责任人:朱万辉、郝向武、梁正、王昕、张维军、韩伟
6、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及卫生制度落实工作。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卫生局、工商局、城开办
责任人:邵德金、李宏伟、朱万辉
7、城区环境指数达标工作。县城全年API指数、区域环境噪
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环境卫生指标都要有大幅度提升。环保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农电及工商部门全力配合。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电有限公司、工商局、消防大队
责任人:林元才、刘凤君、李宏伟、姜德军
8、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乱停乱靠、越线停车、抢速行驶、鸣高音喇叭、怪音喇叭的机动车要严厉处罚;对客运站周边、世贸商城、秋林商场、北市场、西市场及镇内各中、小学等重点地段的交通秩序要彻底整顿,确保镇内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要求货运车辆全部进入货运中心,客运车辆全部进入客运站,杜绝货运、客运营运车辆在城区街路两侧揽活拉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实施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城开办、公安局、交警大队、运管所
责任人:朱万辉、韩伟、薛继春、杨国臣
9、完善街路标识牌及号牌设立工作。县民政部门应在5月末之前完成城区内街路标识牌及号牌设立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开办全力配合。
责任单位: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开办
责任人:于长生、郝向武、朱万辉
10、组织开展“清洁美化城市行动”。号召县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清扫越冬垃
圾、清除乱贴乱画、清理白色垃圾、清洗果皮箱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党工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局
责任人:葛成林、常永才、门淑华、张涤非、崔晓成、王占祥
11、在全县范围内广纳“三城”创建“志愿者”。“三城”创建必须依靠社会整体力量,为促进工作开展应在各领域、各行业广纳“志愿者”,用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团体,每个人都是“三城”创建的参与者和宣传员,树立“文明就在身边”的思想,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态势。
责任单位:文明办、党工委、广电局、妇联、团县委、老干部局、教育局
责任人:梁正、门淑华、王昕、张涤非、崔晓成、史杰友、王占祥
三、实施步骤
“百日会战”工作于2010年4月1日开始至2010年7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4月1日至4月5日,成立“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创建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阶段。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7月5日,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及方案,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使得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得以全面提高。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7月6日至7月10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百日会战”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百日会战”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各方重视、通力协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项工作实施全程监察督导,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进行全力配合,要坚持实行“一周一检查,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建立科学严谨的考核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机制、体制,保证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日常化,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