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管部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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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管部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2023-06-22 19:48: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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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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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5.10.20?

  【字

  号】周政办

  〔2015〕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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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15.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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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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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铁路沿线

  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

  〔2015〕106号

  项城市、商水县、沈丘县、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0日

  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全市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环境,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保障铁路运输持续安全为目的,以整治突出治安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坏护栏、行人上道、树木侵界、涉路盗窃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增强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确保周口地域内铁路沿线社会治安安全有序。

  二、整治目标

  实现“四个杜绝、一个确保”:即杜绝发生拦车断道的群体性事件;杜绝发生盗窃、破坏铁路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杜绝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案(事)件;杜绝

  发生路外行人、车辆、牲畜上道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万无一失。

  三、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9日)

  沿线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建立联席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阵地,广泛宣传开展“百日会战”行动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多形式、多渠道普及铁路安全知识、铁路法规和爱路护路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百日会战”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排查摸底阶段(10月30日-11月18日)

  沿线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交通、公安、城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民政、林业等部门,深入铁路沿线实地摸底排查线路两侧20米内影响、威胁铁路安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摸底情况由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类登记汇总。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铁路周边社情、民情、敌情动态,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以及“两劳”人员和重点可疑人员情况。

  2、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区内违规违法私搭乱建、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放养牲畜等情况。

  3、因铁路或地方建设征地、拆迁、改建等可能引发的涉路矛盾纠纷。

  4、货盗、危及行车、铁路交通(路外)人身伤亡事故和牲畜上道挡停列车等案(事)件多发的时段、地点。

  5、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小烘炉、小冶炼厂分布情况以及是否合法合规。

  6、铁路栅栏破口、涵洞积水、危树侵界等严重危行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2016年1月17日)

  沿线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城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规划、商务、民政、林业等部门及沿线乡(镇、办事处),以清理整治铁路护栏破口、行人上道、危树侵界、在铁路放置障碍物、铁路建设阻工,以及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违规违法私搭乱建、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问题为重点,按照“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相互协作、整体推进”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进行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查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公安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治安管理,合理调配警力,对治安复杂场所严密防范;对火车站周围的小旅店要加大检查和清查力度,对可疑人员要严格管控;加强

  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特别是有劣迹的流动人员,预防和控制沿线货盗、铁路器材被盗案件的发生,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严查超高车辆违章通过电气化线路,严禁村民翻越防护设施进入电气化区域、攀爬停留车辆和接触网线杆等严重危及供电安全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铁路栅栏、偷盗铁路器材、封堵占用铁路涵洞的违法行为,对行人上道进行有效预防和清理整治,严防发生因矛盾激化导致的断路、堵车事件,确保铁路沿线治安稳定。客运值勤民警要加大对售票厅、候车室治安秩序的维护,三品检查仪落实24小时开机值守制度,防止发生秩序混乱和因治安问题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2、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对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违规违法私搭乱建房屋、工棚和商业经营场所等建筑物,要坚决予以拆除。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铁路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放养牲畜等问题,要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对火车站及周边从事餐饮、住宿、卖水果、报刊杂志等临时摊点的无证经营的个体户加强管理,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护火车站广场外侧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位置和行驶路线,配合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对各种非法营运车辆和围堵出站口的接站车辆进行清理,并在车站地区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停区、禁行路线和限行车种,共同维护火车站秩序。

  4、商务部门、公安部门要对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和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小烘炉、小冶炼厂进行清理整治,对从事非法经营和无证经营的商户坚决予以取缔。

  5、民政部门对经常在铁路沿线及车站逗留的精神病人、呆傻及残疾乞讨人员,要做好救助安置,净化车站治安环境。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涉及铁路沿线两侧用地的审批上,要统筹规划、严格控制,按规定留出足够的安全保护空间和距离。

  7、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危树、侵界建筑数量、所在位置等基本情况,并会同铁路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确定危树、侵界建筑所处位置、权属等并建档;按照“全面排查,一处不漏”的原则,对影响铁路安全的危树、侵界建筑进行处置,并与危树、侵界建筑所有权单位、个人签订处置协议和《不在沿线种植高大树木保证书》、《不在沿线修建侵界建筑保证书》,防止复种、复建情况发生。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部门在对铁路和城市道路交汇处的道路养护、管道铺设等建设施工时,要切实做好保证铁路畅通预案,严防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和路外伤亡事故。

  8、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城乡道路建设与铁路立交涵洞引道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确保涵洞引道能够与两侧干道衔接,以便于铁路部门在雨后运送抽、排水设备顺利进场,从根本上解决因涵洞积水、通行不畅而导致的群众破坏栅栏现象。

  9、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抓好经常性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尤其在寒暑假期间,坚决杜绝学生在线路上行走、玩耍、拆盗铁路器材等行为。要经常深入到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将曾经发生案件的学生所在学校以及铁路周边学校作为重点进行专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爱路护路意识。

  10、铁路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及时抽排涵洞积水,确保涵洞畅通,方便群众出行;要依法合规地对立交涵洞引道路面施工的征地费、青苗补偿费及部分房屋拆迁费等,按标准给予补偿。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月18日——1月27日)

  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的工作措施,落实联席会议、信息交流、联防联控等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铁路沿线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整治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对争取开行更多旅客列车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周口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实抓好。为确保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沿线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整体有序推进。综合整治行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沿线县(市、区)政府为综合整治行动的主体,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治;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摸排核对和集中整治等工作,定期检查、督办整治工作,重点项目要派专人一抓到底。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活动实效。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地综合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对推进不力的要重点帮促。沿线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督办工作,对综合整治工作不积极主动、力度不大、相互推诿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反应的要严格问责。

  (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铁路部门与市支铁办、综治办(护路办),铁路站段与沿线县(市、区)政府支铁办、综治办(护路办)的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每月通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问题督办,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实现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信息渠道。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处理好各种矛盾关系,在处理各种纠纷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地支铁和护路联防部门要及时上报整治活动的有关信息,对于重大行动、重要情况和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上报。

  附件: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周口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田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XXX市公安局局长

  徐公喜

  市综治办主任

  任

  哲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铁办主任

  刘玉中

  漯阜铁路公司总经理

  成

  员:梁卫华

  市综治办副主任

  程俊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齐

  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

  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本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仁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好鹏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武

  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亚东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

  勇

  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

  鹏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满

  非

  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红涛

  项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夏新明

  沈丘县政府副县长

  郝四春

  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王文峰

  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赵卫军

  漯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陈纯鹏

  漯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综治办,徐公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卫华、程俊华、齐宏、赵卫军、陈纯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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