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警示制度1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警示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消防安全警示制度,菁选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1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警示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2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示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的,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表示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01《安全色》的要求。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3、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4、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5、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四、设置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示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
2、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设置方法
1、方式
1.1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
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2、间隙
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2.3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2.4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5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6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7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8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3、固定方法
3.1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3.2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3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的固定在标志杆上。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3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部和*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的,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随时可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推荐访问:警示 消防安全 制度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 菁选3篇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1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100条 消防安全警示制度 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