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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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策划方案

2023-10-07 16:00:07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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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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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升三个环节,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一支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真正达到严肃纪法、严明规矩、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

  教育整顿活动从2021年10月18日开始,至2022年1月17日结束,以后转为常态化开展。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环节(10月18日—11月17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会议等方式,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党纪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特别要认真学习近年来查处的身边腐败案件警示录和各类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常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教育整顿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的纪法思维和纪法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对照检查环节(11月18日—12月17日)。聚焦身边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自觉检视问题,主动查找不足,切实做到“七对照七查看”:一是对照政治纪律,认真查看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牢固、“两个维护”不坚决,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派”、做“两面人”的问题;
是否存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是否存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二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认真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的问题;
是否存在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投资入股的问题;
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搞“账外账”发放津补贴、报销票据拉拢人心等其他违纪问题。三是对照组织纪律,认真查看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以及独断专行、胡乱决策、搞一言堂等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问题;
是否存在党性观念淡漠、党员意识不强,欺骗组织、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是否存在干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四是对照群众纪律,认真查看是否存在耍特权、摆威风,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问题;
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
是否存在对待群众诉求和切身利益漠不关心、慵懒无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五是对照工作纪律,认真查看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制度虚设、管理混乱、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六是对照生活纪律,认真查看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问题;
是否存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失教的问题;
是否存在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不纯洁、不健康等问题。七是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查看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问题。

  要分级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县委和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县公安、住建、人社、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教育、卫健、农业农村等重要部门重点领域的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提醒谈话;
县级党政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和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其他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领域的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发现党员干部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更好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紧紧围绕“七对照七查看”内容和谈心谈话发现的问题,通过自己查和组织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刻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政治上的“大体检”、思想上的“大扫除”和问题上的“大检修”。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纪律、作风和工作实际,摆“症状”、找“病根”、开“药方”,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作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承诺。

  (三)整改提升环节(12月18日—1月17日)。全县党员干部要针对检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扎实进行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即知即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夯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整改,切实整改到位。

  要把整改与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把自我剖析、查摆问题的落脚点放在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上,放在遵守纪法、严守规矩上,放在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严禁搞形式主义、做样子、走过场。要结合自我剖析查找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实效。

  要把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主动扎牢制度篱笆,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属于制度过时或不完善的,要尽快修改充实完善;
属于空白缺失的,要尽快建立健全;
属于有制度但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要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执行。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全力修复政治生态。

  要把整改与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作风漂浮、效率低下的问题,真正“改”出登高望远、充满信心的新境界,“改”出革除旧弊、焕发新生的新气象,“改”出促进发展、创业创新的新作为,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牢固树立“定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争先创优意识,奋力冲刺第四季度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纵向有提升,横向有进位,高质量实现“增量提质、高点开局”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党组)和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严法纪、守规矩、转作风、提效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要认识到开展教育整顿是奋力实现县第十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好教育整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严法纪、守规矩、转作风、提效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抽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教育整顿工作。要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亲自检查、亲自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升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着力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从严从快查处教育整顿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案件,对今后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全力推动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

  (四)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督查室加强对教育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发动不深入、留痕不留心、雨过地皮湿、整改不见效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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