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法治政府督察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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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法治政府督察自查报告

2022-06-30 16:00: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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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法治政府督察自查报告

2021年度法治政府督察自查报告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和***、市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45项长期坚持任务及已完成年度任务的巩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政府公信力、营商法治环境不断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清行政许可事项717项,全部实行目录、编码、动态管理;承接取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4项和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1项。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三十一证合一”,优化“多证合一”证照办理流程,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推行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简化企业一般注销程序,试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全面推进“四办”,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等业务流程再造,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3.3%,行政审批时限压缩率达81.1%、平均跑动次数达0.2次、即办件比例达46%、“全程网办”达80.33%,“零跑动”事项99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412项。优化审批服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分领域“一窗综办”,综窗占比达93%、进入综窗事项占比达88.43%。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发布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43项,行政权责清单4787项,动态编制发布区级实施清单5358项;发布镇街公共服务事项清单80项,行政权责清单127项。严格执行上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15项、涉企保证金9项。

3.统筹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对新组建、职能职责调整变化大的部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跟踪论证和评估,推进机构、职能、人员、业务全面融合,切实推动机构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撤并处级事业单位5个,升格8个;撤并科级事业单位36个,新设20个,更名“委、办、局、处”事业单位11个,为14个区管学校和医疗机构核定党组织领导职数和专职纪委书记职数;为40个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了专职党组织副书记职数;重新发文调整46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35个部门事业单位和133个镇街事业单位宗旨职责任务。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1+1+N”的社会信用体系架构,全力推动“信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的15个区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统一在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除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日常检查,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0年,我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共完成16次抽查任务,涉及抽查市场主体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10002户,发现问题857户,市场主体已注销或已吊销44户,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91户,责令改正395户。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废止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个,依法严惩涉企犯罪行为,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格查封扣押冻结规范程序,杜绝超范围超时限超权限现象发生。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制定了《加大研发经费支出支持办法》等“1+1+1+N”制度体系,成立了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目前,全区共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2.9万户,2020年,收到企业诉求问题381件,已办结371件,新增民营企业市场主体3.2万余户,民营经济总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2020年,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140个,执行金额24598.45万元,占全区政府采购执行总额170866.66万元的14.4%。制定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3”文件,建立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财政每年投入420万元,安排近300名专业律师到中心、入镇街、进村居,构建起“中心律师天天见”“镇街律师周三见”“村居律师月月见”的具有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到村居开展法治宣传65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4465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84件,协助处理其他事务36件,开展民法典现场宣传473场次。组织专业律师队伍全方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共计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236件,开展法治宣讲19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26人次,参与处理涉企矛盾纠纷化解74件次,编发法律政策解读和指引64件,开展企业上市讲座1场次。法律援助实现应援优援,202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6件,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48件;解答各类来电、来访咨询3299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20份,提供上门服务10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18.94万元,持续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严格按程序处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2020年,收到法律服务行业的投诉案件共计125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全年未发生因未及时处理投诉造成一定后果等情况。

7.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20年,对1名处级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支持配合市政府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分别在仙桃数据谷公司、统景镇设立了立法联系点。2020年,我区配合开展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等13件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理清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资格主体69个,明确了专兼职人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能力。印发了《市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合法性审查(核)和备案审查材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材料等。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格式即“四统一”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须均通过本单位法制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区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单位行政办公会审定,报备率及审查率均达100%。

3.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等5次清理工作,清理审核文件500余件,分两批共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正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后续处置、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全面清理工作。每季度对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2020年,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20件,对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全区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35件,全部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构建了《区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10余个“1+X”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明确了四大类2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了向区人大报告、区政协协商等范围及决策程序。

2.公众参与。实行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重大民生实事、公告通告均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提高专家论证质量,规划建设、应急管理、交通、财政等相关领域建立了专家库,按规定执行有关事项专家论证和听证;同时,坚持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在重大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专家咨询意见。强化风险评估,全区组建了89人风险评估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实行了专业化风险评估管理,制定了完备的程序规定,确保环环相扣。

4.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创新“三审四议”制度,2017年以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坚持议题单位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区司法局各有侧重、统筹把握的“三重合法性”审查制度,无1件出现合法性问题。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协主席会议、区委常委会四议把关,通过后方可执行落实,法律顾问参与率、合法性审查率和集体讨论率均达100%。2020年审查议题619件,无1件出现合法性问题。

5.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每两周跟踪通报决策事项,不定期根据相关建议,委托社会组织对涉及征地、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完善了决策事项一策一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组建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10支综合执法支队和22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明确了镇街23项法定授权执法事项和68项委托执法事项;将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等5个部门承担的9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划转到城市管理部门。授权机场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工商、市容、环保、建设、规划等相关领域的执法。制定了《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对镇街、机场、应急局等发生行政执法争议进行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两法衔接”平台的运用,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区级和镇街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探索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机制,全区共有法制审核人员260人,配备2764台执法记录仪。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因机构改革调整,根据行政执法权调整情况,清理了全区行政执法主体(不含***、市驻区直属机构)52个,相应划转人员编制,及时清理更换行政执法证件400余个,全区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300余名,并开展全覆盖培训,考试完成率100%。全区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统一预算,标准在全市处于前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对罚没收入与支出完全脱钩,切实杜绝“以收定支”的现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每年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内设执法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责任。探索了一套全覆盖求实效的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督”机制。事前监督重能力,研发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系统,建立全时空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平台,并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有效解决了内容的专业性和地域性、形式的拘束性、结果运用等问题。事中监督重细节,创设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就是在执法调查结束之后、执法决定作出之前,引入社会公众对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评议,在合法性基础上,着重考虑合情合理性,力求情理法兼容,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该制度实施以来,共评议47件,大大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也更加突出。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运用社会力量监督执法,聘请了10位监督员。通过群众反映、主动走访、参与执法等形式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一个盯紧一个,督促解决。事后监督重整改,创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以区政府的名义发给执法机关,2020年发出7份,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全国率先创建抓早抓小问题发现及处置机制,建设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探索建立了政治生态评价标准,实现了对权力的精准监督。2020年,共立案查处49件59人,纪律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8件9人。两会以来,按时保质办结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45件,实现面商、回复、满意率三个100%。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连续多年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认真执行向本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全文公开。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主要领导及副职领导定期进行交流,重要单位内部科室建立了负责人交流轮岗制度。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国有资产监管上建立了分类逐层审批国有资产制度,在政府投资及公共工程建设上建立招投标联席会制度,在公共资源转让上建立多部门沟通协商逐级审批制度,推动了内部权力制约落到实处。加强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2020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8个,查出问题资金52.31亿元,其中违规金额2.3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9.9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96条,整改资金14.40亿元,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各类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全部纳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统一管理。2020年以来,我区尚未出现过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25个试点领域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开展重要文件政策解读51件。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131件,实现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双零”目标。按时办结政府系统公开电话(信箱)9100余件,办结回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运行重大涉稳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周研判机制及特殊敏感时期日研判机制。2020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在区或到市、进京大规模非法聚集滋事。下发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评估预警防范、交办跟踪督办、动态评价考核、结果反馈回访机制。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按照“3221”标准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81名,2020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8275件,成功调处8265件,调解成功率达99.88%。2020年龙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整合34个区级部门及22个镇街复议职责,制定了《行政复议听证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细则》,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统一使用全国复议工作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2020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3件,其中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综合纠错率13.6%;全区其他具有复议权限单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上期转结1件),均未发生纠错;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1件,均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重做。严格按照要求,根据“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确定由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承办机关或者机构具体负责证据收集确认、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2020年,全区发生行政诉讼408件,其中以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77件,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40%,行政案件败诉率2%(二审败诉)。以部门、镇街为被告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1件,部门、镇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5.2%;行政案件败诉率14.5%。

3.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对照机构改革后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2020年,全区受理行政调解15331件,调解成功12024件,成功率为78.43%。

4.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不断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积极加强裁审衔接,大力推行“流动仲裁”。2020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56件,审结3533件,立案结案率97%,其中,调解(含撤回)结案2574件,调解率73%。

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依法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全面落实推进诉访分离制度,提高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实效。2020年,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971件次、4797人次,受理网上信访事项2314件次,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100%,对信访机构满意率为99.09%,对事权单位满意率为98.76%,无一起因来信来访受理办理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优先注重选拔法治观念强、法治素养高和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2020年以来,提拔重用政法岗位干部3名。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坚持“当领导干部先过法治关”,每年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20%以上的比例随机闭卷抽考法治知识。2020年,组织2次法治理论现场考试,区长等6名市管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共563人参考,合格率97.9%。9425人参加法治理论网考,288名处级领导干部在线旁听法院庭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表率作用。

3.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不依法行政、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等现象的监督和问责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在法律的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4.强化法治宣传。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场镇、进企业、进校园、进小区、进网格”主题宣传活动3700多场。实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全区各镇街共有“法律明白人”1535人,全年组织培训67次。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建成2个法治文化公园、4个法治文化长廊、2个法治文化广场,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办事依法”的法治氛围。开展“互联网+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公众号更新48期,共推送210多条普法宣传信息。通过手机报的“E同学法”栏目,移动、电信大数据平台,发送普法短信6673万条。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年度任务及长期坚持任务,印发年度任务要点,建立了工作台账,按要求报告并公布了本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2.印发了《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明确了督察对象及方式,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7项重要事项纳入督察内容。对全区47个区级部门、22个镇街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察,并将督察结果作为全面依法治区考核重要依据。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对过去五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3.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标准,制定了《区落实〈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实施细则〉任务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部门及镇街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开展全国及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向***依法治国办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三个候选区之一,参加全国评选。并于今年12月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落实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环节,不断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发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工作格局。持续抓好《区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责任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区委十四届第140次常委会、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听取2020年度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示范效应。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如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调要深化司法领域专项合作协议;就迎接***依法治国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先后批示“要认真做好实地督察准备”;就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调要做好依法防控疫情和保障复工复产同步推进;就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年终考核述职,先后批示“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明确要求将区管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部纳入年度述职测评等。

(三)强化学习宣传,夯实思想基础。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唐川书记带头参加7月3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学习报告会,并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落实;5月20日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并作点评,进一步传递压力和责任。8月11日,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90次会议,研究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修订一批文件事宜;10月31日,巡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强调要做好考试服务;带头参加2020年秋季法治理论知识集中抽考。

(四)强化严格考核,形成工作态势。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将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截至目前,没有发生市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被追责的情形。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待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便民化功能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的重视依然不够。部分单位缺少专业工作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待优化。一些重大行政决策仅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未对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落后,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层面的联合联动执法推进困难。五是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有待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行政调解部门对全年行政调解工作部署落实还不够到位未及时总结、数据不清楚。六是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还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还不够,亲自研究、部署安排、督促落实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十四五”期间及下阶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推动************视察讲话精神落地落实。巩固夯实“十三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到2025年我区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有效运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实现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建设形成有力引领、带动,为持续走好“四区”发展,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路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1.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力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部门、区域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等。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推进简政放权力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行业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2020—2023年)》。

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探索信息化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3.健全完善政府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落实。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推进行政决策督察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区级部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推动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落实。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企业行政检查和处罚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非强制执法,完善健全两级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治理法治体系,切实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6.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工作机制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

7.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统筹谋划,推动各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和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

8.健全完善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政务信息联同共享整合,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执法,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加快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

9.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保障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1.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制定。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抓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起草编制,高标准制定我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图,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严密、考核监督体系完善。

2.继续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办要求继续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争2021年我区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3.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八五”普法,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村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为重点,认真落实全民守法普法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为2022年全区村(社区)全面达到建设标准打下坚实基础;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媒体,力争使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三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清理与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机构改革后涉及社会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落实《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2年)》,推动社会治理有关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不断深化建设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四是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贯彻落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能力。完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优化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严格执行决策制定法定程序,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加强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加大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仲裁、行政裁决工作力度,依法实施信访。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督促行政调解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八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干部法治素养考察使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实现旁听庭审正职3年、副职5年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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